“飞天鼠”一响,500元飞了 济南两男子燃放烟花被处罚

舜网-济南时报 2020-01-23 07:43:09

“飞天鼠”一响,500元飞了 济南两男子燃放烟花被处罚

  监控视频显示两男子在停车场内燃放烟花“飞天鼠”。

  鼠年将至,大家见面都说“鼠你开心”!可济南有两男子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飞天鼠”,不仅没带来开心,还各被罚款500元!

  年关将至,天桥警方持续加大禁放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禁放宣传,禁放工作得到辖区广大群众的支持,但仍有人无视禁放规定,光天化日之下竟公然违规燃放烟花。

  1月21日12时34分,天桥公安分局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停车场内燃放烟花!

  接到举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了遗留在地面上已经燃放过的烟花“飞天鼠”,而此时,违规燃放烟花的人员已离开现场。民警通过走访调查、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的嫌疑男子,并将两人传唤至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

  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两名男子刘某(24岁,济南人)、崔某某(19岁,济南人)很快认识到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经审查,两人几天前在东营购买了烟花“飞天鼠”,1月21日中午,两人在天桥区某停车场内整理汽车后备厢时,发现后备厢内还有一盒“飞天鼠”,于是就地进行了燃放。

  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天桥警方依法对嫌疑人刘某、崔某某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顶格处罚。

  在此,天桥警方郑重重申:请市民认真遵守禁放规定,主动参与到禁放行动中来,共同守护泉城蓝天,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作者:新时报记者 陈彤彤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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