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年底前实现行政村光纤和4G全覆盖

舜网-济南日报 2020-03-31 06:49:32

  本报3月30日讯 近日,《济南市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公布。我市提出,2022年底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0%,以电商销售为重要渠道的占比达到30%;农村电商村级服务覆盖率达到80%;打造2个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15个、示范村70个;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幅不低于25%,总额突破60亿元。每年线下线上培训农村电商从业人员3500人次以上。
  我市将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2020年底前,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实施快递下乡、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快递物流企业设立县域分拨中心和镇级仓储中心,镇级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我市还将引进3-5家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商企业,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物流等主体发展农村电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子商务从事产品和服务营销,新培育5家电商年销售额过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70家现代农业体验店。
  我市提出,要深化与各类电商平台的合作,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探索“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机制。在电商平台设置“泉水人家”区域公用品牌济南馆,甄选50种适宜农产品入驻。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业务,提升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
  在扶持政策上,对获得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称号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培育的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线上销售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且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运用产地直采、社区(社群)下单模式、销售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且成交额超过500万元的社区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线上销售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发件量超过50万件的主体,按照发件数量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此外,为促进益农信息社持续经营,促其成为农村电商发展重要力量,视运营情况对上年度依托益农信息社推进农产品上行县域线上交易额排名前3位的区县运营商,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结合市级优秀益农信息社评选,按照不高于各类总量8%的比例,以中心站10万元、标准站3万元、简易站(专业站)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作者:王彬 责任编辑:徐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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