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脚下安全”须标本兼治

舜网-济南时报 2021-08-02 10:51:08

守护“脚下安全”须标本兼治

  黎青/绘

  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把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消除井盖安全隐患作为践行爱民服务20项措施之一,推动全省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8月1日《法治日报》)

  深圳一名环卫工人种植绿化植被时不慎跌落井中,不幸遇难;浙江一位孕妇掉入井盖松动的窨井,一尸两命;湖北一名男童放风筝时意外坠入没有井盖的窨井,不幸溺亡……一起起“井口吞人”的惨剧频频发生,折射出“窨井吃人”这一城市管理中的顽疾。

  都市窖井“吞人”折射城市管理缺位。现实生活中,窨井无处不在,承担着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多重功能,而管理单位又涉及市政管理、物业公司、供水公司、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九龙治水”模式导致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职责不清和权责不明的监管盲区。

  其次,违法成本较低致使窖井被盗、损毁情况“雪上加霜”。虽然“井盖吃人”案件时有发生,但相关事件背后涉嫌的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得少,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一些案件处罚过于宽缓,窨井管理部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也未被追究。“井口吞人”的事故频发,但鲜有人为此负责,导致行人掉入都市下水道致人溺亡的悲剧从未绝迹。

  井盖防盗、防损、防遗失都关乎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考验城市公共管理水平。河北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发可操作的检察建议,协调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防范“井口吞人”,消除安全隐患,值得肯定和推广。

  确保井盖完好、守护脚下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指标,保障每一个行人的安全,还需责任前置,标本兼治。强化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明晰市政管理责任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治涉窨井盖犯罪,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注意防范脚下陷阱。群策群力,管好每一个下水井盖,落实每一份安全责任,这是公共安全最可靠的保障,也是良好城市管理水平的体现。

作者:王丽美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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