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来了!济南市对政务服务慢作为、乱作为追责

济南报业全媒体 2022-01-25 10:51:28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记者在1月25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主要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宜居环境、工作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九条。

  在政务环境一章中,主要对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作出规定。

  完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实行网上办理、智能审批。

  对证明事项作出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极简审批。

  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文物保护等统一进行区域化评估作出规定,评估结果由市场主体共享使用,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应用,推进通关流程电子化。

  制定涉企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实行涉企政策集成服务模式,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和失信补偿、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得违约、毁约的情形作出规定;因不履行约定造成市场主体利益受损的应当给予赔偿。

  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在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反复被差评、投诉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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