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病例均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封控区域发现,疫情本地传播没有扩散——济南市疫情形势整体平稳可控
舜网-济南日报 2022-04-09 08:38:13
4月8日,在济南北高速口疫情防控检查点,民警与防疫小组的工作人员们对外地入济车辆进行检查。(本报记者赵晓明摄)
4月8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4月7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4例。自“3·29”疫情以来,截至4月7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76例,目前均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治疗,病情稳定。
商河链条已进入病例报告高峰期
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组长张蓉介绍,从新增阳性感染者情况看,16例为商河县报告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9例为省外入济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根据奥密克戎病毒发病的一般规律,商河链条已进入病例报告高峰期,建筑工地链条还处于疫情发展阶段。从疫情处置情况看,新增病例均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封控区域发现,疫情本地传播没有扩散。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济南市将慎始如初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密细致落实好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全力巩固好社会面“动态清零”工作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的底线。
加大“外防输入”力度,坚决守好城市“入口关”
在做好本地疫情处置的同时,济南市加大“外防输入”工作力度,坚决守好城市“入口关”。一方面,加强国内重点地区入济人物同防。对从重点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济返济的人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设置专门通道和登记报备区域,由目的地区县负责“点对点”接回。对从重点地区来济货车,引导进入各区县设立的货物堆场,进行车辆消杀、货物接驳。入济返济人员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报备,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另一方面,加强境外人物同防。对境外入济航班,严格闭环转运管理;对境外入济货物、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全部进入集中监管仓,对邮件快件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全部落实至少10天静置期,进一步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济南核酸采样电子地图上线,包含187家核酸检测服务机构
针对奥密克戎毒株特点,进行多轮核酸检测是快速检出病毒的有效手段。
为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我市全面梳理优化了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增加了布点,提高了覆盖面,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健康济南共建共享”公众号,发布了核酸采样点电子地图,该地图包含187家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其中提供24小时服务的有65家,后续还将进行动态更新,市民朋友可登录查询。
自3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涉疫行政案件36起
发布会上,济南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刘西茂介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加强社会面管控、涉疫案件侦查打击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自3月1日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涉疫行政案件36起,其中,扰乱单位秩序8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5起,寻衅滋事3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2起,阻碍执行职务1起,还有涉及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8起,依法拘留11人、罚款11人、警告5人,取缔娱乐场所1家。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全体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防疫规定,主动配合全市防疫人员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网络平台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不得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疫情防控职责的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不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对以上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4月4日开始,对现有三类疫情防控区域有序解除管控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孙红云介绍,目前全市疫情整体可控,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指挥部决定自4月4日开始,对现有的三类疫情防控区域有序解除管控。但是解封不等于解防,市民朋友还要按要求配合做好后续相关管理工作。
第一是防范区,解封后居民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但仍然需要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市。
第二是管控区或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解封后居民还要再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次结果都是阴性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健康监测期间做到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门。
第三是参照封控区管理的区域,解封后居民要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次结果均为阴性,再完成7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健康监测期间做到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门。
第四是封控区,降级为管控区后,前3天每天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第7天再做一次,4次结果都是阴性就可以解除管控。解除管控后,居民还要再完成7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做到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门。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孙红云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
没有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一律不得进入济南域内生产、销售、使用
发布会上,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忠表示,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4月7日,由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的山东省内首个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在盖世农贸物流园开仓。
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凡进入济南域内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未在省内其他市进过集中监管仓的,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没有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一律不得进入济南域内生产、销售、使用。
进入集中监管仓基本流程:一是报备。企业或货主应在货物到达集中监管仓前24小时,使用“山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http://117.73.254.122:8099/)进行报备预约。对货物品名、入仓时间、来源国家或地区等信息进行填报。二是入仓。入仓时要现场提供进口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对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进行消毒。不适宜消毒且不能提供检测合格证明的,按照要求对货物进行核酸抽样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办理登记入仓手续;核酸检测阳性的,放置专门存放区临时封存,按照涉疫货物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规程处置。三是静置。货物入仓后在仓储区进行静置,静置期不少于10天。静置期满后,集中监管仓统一组织核酸抽样检测(已做过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不再重复检测)。四是出仓。货物取得核酸抽样检测阴性报告,集中监管仓出具《济南市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录入“山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方可出仓。企业或货主要特别注意,该证明与货物同行,要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