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疫情呈现多点、多链特征,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助企纾困25条政策措施正式实施
舜网-济南日报 2022-04-12 06:25:42
减降缓补
◆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可申请办理水、气费用最长2个月延期缴费
◆房租减免受惠群体覆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限贷
◆符合条件个人创业者可获不超20万元创业担保贷
◆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可获不超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供需对接
◆实行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
◆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及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服务保障
◆持续实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对低压小微企业开展“三零”电力保障服务
◆住宿、餐饮等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
4月11日,记者在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4月10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目前均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治疗,所有病例病情稳定。
从新增阳性感染者情况看,3例为商河县疫情的关联病例,5例为省外入济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疫情的关联病例,新增感染者均在集中隔离场所和管控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疫情没有形成社会面传播。
建立建筑工地用工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机制
在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组长张蓉介绍,本次疫情呈现多点、多链特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强化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落实省市区县联合指挥体系。疫情发生后,立即成立省市疫情处置工作联合指挥部,提级指挥、扁平化作战。针对本次疫情出现的5条链条,迅速开展流调溯源,第一时间找到“零号病例”,通过基因测序分析比对疫情来源,快速锁定疫情源头。同时,第一时间追踪管控密接、次密接和同时空伴随人员,迅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分区管控,切断传播链条。
构筑外防输入防火墙。加强国内重点地区入济人物同防,严密排查管控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细化重点地区来济货车闭环管理,强化“四站一场”、高速服务区、流动行业等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疫情输入风险。加强境外人物同防,严格入境航班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大对境外入济货物、邮件快递和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消杀力度,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压实责任防止反弹。加强商贸流通行业重点人群管理,压实企业、个人、属地、行业单位责任,从严落实定期检测措施。建立建筑工地用工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市、区县、项目三个层级责任体系,完善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建筑工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人员、物料、环境闭环管理流线,努力推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防控。优化社区常态化核酸检测健康筛查方案,切实强化“探头”作用、提高“早发现”能力。
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一点两区”(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服务保障,发布定点医院清单,开通绿色就医通道,发布全市核酸检测电子地图。特别是对于商河县封控区,组建专业服务队,加强小麦、蔬菜、畜禽等农事农活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出台助企纾困25条,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渡过难关。加强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全市生活必需品供需平衡、价格平稳。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强化医护人员、警务执勤人员、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生活后勤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凝聚抗疫合力。
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25条政策措施实施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管圣喜介绍,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国家14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3月31日,省政府发布本年度第二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全省针对工业、服务业扶持纾困政策也于近期发布。
我市在抓紧分解落实上述政策的同时,按照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结合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形成了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的25条政策措施,11日正式印发实施。
这25条政策措施分为四个方面。一是针对“税、费、金”实施减降缓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济南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服务业市场主体中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在2022年度提高至90%。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营状况改善后再恢复缴存比例、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可由企业向供水、供气专营企业申请办理最长2个月的延期缴费,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且不得收取违约金。房租减免领域,细化了落实程序标准,并将减租受惠群体覆盖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强化定向金融支持。扩大金融辅导覆盖,对受绿色转型、疫情等因素影响遇到暂时资金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金融辅导攻坚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急转贷等多种手段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限贷。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三是促进供需对接。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与缺工企业进行匹配,通过济南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市内注册运输企业及车辆通过“我是泉城交通人”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办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六类重点物资运输通行。开展铜、铝、成品油、化肥等大宗商品价格监测及分析,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提示预警,引导企业预期和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服务保障。持续实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确保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采购账款。统一道路货运车辆安检和技术等级评定检验检测标准,统一检验检测周期,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结果互认”,减轻货运经营者负担。对低压小微企业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电力保障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行业有关从业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行业重点人群定期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纳入社区免费检测范围。
重点地区和跨省入济货车要提前报备
在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杨峰介绍,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入济运输车辆服务流程,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对来自重点地区和跨省入济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实行提前报备、闭环管理。
重点地区和跨省入济货车要提前报备。来自重点地区和跨省入济货运车辆,由收(发)货方提前2天将车辆信息、途经线路、目的地等信息,向目的地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济。报备审核后,目的地所在区县将报备信息推送至公路检查服务点,确保货车入济时能够快速通行。
重点地区入济货车、货物实行闭环接驳。来自重点地区货车驾乘人员,在检查服务点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中途不停车直接到目的地就近的货物堆场,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货物消杀工作,由本地收货方派车到货物堆场闭环接驳;货物运出时,由本地发货方派车到堆场送货,在指定区域交接装卸,装、卸货物后“点对点”快速离济,保障入济货物安全。
重点地区入济驾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驾乘人员抵达货物堆场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需住宿驾乘人员,尽量不下车或在指定区域休息,装卸完毕、车辆消杀后快速驶离;确需住宿驾乘人员,每天由属地疾控部门安排进行1次核酸检测,实行闭环管理,在符合隔离条件的地点“一人一间”集中隔离居住,严格避免和本地人员接触;确需在我市长期停留的驾乘人员,严格按规定做好隔离、检测等措施,在最后一次离开重点地区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与社会面接触,确保市民安全。
重点地区和跨省货车未经报备不得入济。重点地区和跨省入济货车行驶路线与报备途经线路不符的,或入济后未按要求直达货物堆场、未“点对点”离济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由查处地交通运输部门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纳入信用管理。收(发)货方、运输企业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暂停办理通行证,责令限期整改。
为了方便运输业户入济报备,我市推出网上办理,收(发)货方可关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我是泉城交通人”,打开“掌上服务”、点击“报备提交”,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即可完成报备,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果审核通过,在公众号“掌上服务”中点击“报备查询”,输入手机号码查询获得电子报备单,为运输业户提供便民服务。
及时将新冠用药和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疫情防控中,医保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两个确保”要求。也就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强化政策落实与服务措施,助力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就医。
调低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医保部门联合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自3月21日起,降低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其中:单人单检价格由最高40元/次调整至28元/次,混检价格由最高10元/次调整为6元/次。
免除费用,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留观人员,均实行免费治疗,救治费用由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承担。
扩大目录,及时将新冠用药和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助力疫情防控,医保部门及时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以及新增的治疗药品(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和清肺排毒颗粒),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群众检查和治疗能用上新技术、新药品。
加强监测,确保防治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稳定。实施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耗材绿色通道挂网政策,指导医疗机构落实防治药品、医用耗材应急采购机制。选取了省立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等3家大型连锁药店,开展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监测,及时帮助医药机构协调解决供应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