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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面向全市征集新创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舜网-济南日报

2024-03-26 10:51:43

济南面向全市征集新创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来自于群众、贴近群众。

  为进一步繁荣济南市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推动全市群众文化事业创新发展,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优秀群众文艺新创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

  本次征集活动由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济南市文化馆承办。征集对象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作品。除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外,均可参加评选。

  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呈现民族时代精神和山东地域特色。突出群众文艺作品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短小精悍的优势和特点,坚持作品的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

  申报作品必须为2022年10月以后新创的群众文艺作品。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上台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征集自即日起至4月10日截止。4月中下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举办2024年度济南市群众文化优秀作品展演,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第13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群众文艺作品汇演。

  本次征集作品必须是已在舞台完整呈现的作品,不接收音频小样、文字剧本等初步创意和制作粗糙的视频影像。

  报送材料,音乐作品须视频、曲谱、歌词、报送表;舞蹈作品须视频、报送表;戏剧、曲艺作品须视频、剧本、曲谱、报送表。投稿请于4月10日前将新创作品视频资料、创作征集报送表等材料以U盘形式邮寄至济南市文化馆群文创作辅导部,逾期不予受理。

  市文化馆群文创作辅导部联系人:于杨、孙伟功,联系电话:81602203,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东路1799号济南市文化馆群文创作辅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