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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晴空” 济南法院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舜网-济南日报

2024-04-19 10:13:05

  妇女是“半边天”,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济南法院始终坚持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呵护“新希望”。连日来,在济南中院的统一指导下,济南两级法院联合人大、妇联、学校等单位,通过设立专业工作室、举办主题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活动,进一步探索婚姻家庭领域多元解纷路径,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落实好人民群众对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彰显人民法院讲政治、顾大局、秉公正、守民心的责任和担当。

  济南中院联合市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晴空” 济南法院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法院开放日活动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晴空” 济南法院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晴空” 济南法院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搭“舞台”

  设立6处“小荷调解”工作室

  4月16日,济南中院联合市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并为试点法院“小荷调解”工作室授牌。

  济南法院、市妇联联合在全市6个区县法院试点成立“小荷调解”工作室。工作室引用泉城女性“泉小荷”动漫IP形象,设计家事调解工作专用标识,设置调解区、心理辅导区、情绪宣泄区等区域,整合法院、妇联、公安、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力量,引入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社区五老人员等社会资源,通过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特邀调解等方式,参与涉及婚姻家事纠纷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工作。

  为充分发挥“小荷调解”工作室作用,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全市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论述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挥审判职能,贯彻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妥善审理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坚持能动履职,“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努力实现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与妇联加强合作,协同打造妇女儿童法治教育阵地,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请进来”

  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

  4月16日,槐荫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题开放日”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代表、基层社区代表参加活动。

  参加人员来到槐荫区法院兴福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本次模拟法庭选择一起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案件,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发生在校园里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到场的学生代表们聚精会神,庭审结束后积极举手提出问题,与法官进行互动,纷纷表态要抵制校园欺凌,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日,章丘区法院以“开放日+座谈会”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妇联部门等30余人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共同商讨,着力推进保护妇女儿童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与会人员参观法院家事调解室、少年审判法庭、院史馆等场所,观看法院宣传片。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大家就织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关爱网”,共同携手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全面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4月16日,钢城区法院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浇灌花朵向未来”为主题,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院开放日”活动。

  钢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围绕家事审判工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详细介绍了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多方协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分享了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

  “法院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力量,更是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一环。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能继续与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公正裁判和司法关怀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现场,钢城区人大代表陶会艳对济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能动履职

  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月16日,在市中区法院,一次独特的司法实践正在进行。该院以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的方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这份提示函的发出,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以来,济南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提示函,是市中区法院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法院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进行的创新探索。

  提示函的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提醒家长注意自身的行为举止,给子女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同时,市中区法院也通过这份提示函,向未成年人传达了法院对青少年成长的关心和期望,希望他们能够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济南的春日晴空万里。济南法院携手相关部门,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也定将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