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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破产法庭4年受理破产案件856件 盘活资产29.27亿元

舜网-济南日报

2024-04-24 06:43:40

济南破产法庭4年受理破产案件856件 盘活资产29.27亿元

  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有助于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0年4月济南破产法庭挂牌以来,济南两级法院把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探索出一条“党委领导、府院联动、专业审理、市场处置、机制推进”的司法路径,共受理破产案件856件,审结849件,妥善化解债权61.56亿元,盘活资产29.27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981.06亩,盘活房产资源39.45万平方米,安置职工3553人。2021年,济南破产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19年,为顺利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国资委建立依法处置“僵尸企业”院委联动机制,就府院联动机制进行探索。2020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全市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2023年12月29日,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济南市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梳理全市两级法院制定的府院联动文件36件,围绕管理人履职这条主线,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余个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查询办理、一次集中回复”的“专窗通办”办理模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让管理人跑一趟政府部门就能办理在该部门的全部待办事项。

  开展“公益清算”工作是回应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新举措。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能动履职,指定长清区法院创新“公益清算”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长清区法院创新“公益清算”审判模式,畅通了“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取得了审理案件多、速度快、效果优的良好成效,101家企业通过“公益清算”制度完成出清。今年以来,又受理69件“公益清算”案件。

  4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一案一思路”“一企一方案”,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在清理企业债务负担、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已成功重整、和解22起破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管理,压缩案件审限,降低破产费用,提升破产案件清偿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为市场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全市法院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支持成立全省第一家管理人行业自治组织“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促进管理人队伍的良性发展和业务水平提升。指导管理人协会建立援助资金制度,从管理人报酬中按比例提取援助资金;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设立破产费用综合保障专项基金。援助资金和保障基金形成的资金池,彻底解决了“三无”企业破产费用缺失导致破产程序启动难的问题,扫除了制约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