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4-07-29 13:12:40
民生无小事
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是多少?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是南部山区仲宫街道的居民,咨询电费收取标准。
济南供电公司回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一户一表的居民,属于供电公司直供户的客户电费收费标准:年用电量2520度以下的执行电价为每度0.5469元;2520度—4800度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
开办旅馆需要哪些材料?
市民来电反映:咨询在天桥区开办旅馆的办理流程和手续?
市公安局回复: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所需材料是:申请书、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职员身份证复印件;酒店地理位置图(百度、高德)标明酒店位置;楼层结构平面图(标明房间号、标明监控点位、登记前台位置);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温馨提醒:提供原件,保留复印件,复印件用A 4纸一式两份。
毕业生档案怎么存放?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是菏泽户籍,档案在安徽省的毕业院校内存放,现在历下区参加工作并购房,咨询能否将档案转移到济南存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存放按照户籍地归属管理原则,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存放至户籍地的人才机构,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存放在就业单位委托开户的人才机构。
如何增驾摩托车驾驶证?
市民来电反映:在车管所报名摩托车证件考试时会提供培训服务吗?
市交警支队回复:来电市民已持有C1驾驶证,想增驾摩托车证件。这种情况下,来电人可携带现有驾驶证、有效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查体证明到就近车管所报名。车管所只收取考试费用不提供培训服务,建议来电人找培训机构练习再预约考试。
一周播报
12345热线一周受理市民诉求18.21万件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孙慧娟)7月19日至26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济南市诉求18.21万件,较上周增长0.94%。热线即时解答办理10.83万件,占59.47%;转责任单位办理7.38万件,占40.53%。
本周市民诉求较为集中的前十类问题是:消费者维权、物业管理、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居民(民企)纠纷、居民用电、农民工工资支付、教育管理、交通设施、住房与小区改造。
专家座席
医保关系转移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市民咨询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手续?●专家解答
济南市参保人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在新参保地正常参保缴费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济南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济南市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全部实行电子化转移流程,职工医保参保人申请医保关系转出(转入),有以下两种方式:
线上可通过“爱山东”Ap p、“鲁医保”“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医疗保险转移转出(转入)业务。
线下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到全市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申请。
○市民咨询
山东省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专家解答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省内跨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不再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结清到本人办理转出业务时预留的银行账号内。
○市民咨询
如何查询医保转移进度?
●专家解答
参保人可通过“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办事”—“关系转移”—“转移接续查询”,线上查询办理进度,或拨打12345热线查询。
○市民咨询
山东省外医保关系转入济南是否接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专家解答
针对山东省外医保关系转入济南的情况,可正常接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问法热线
披露“老东家”商业秘密要担责!○市民咨询
离职员工利用手中掌握的商业秘密与“老东家”恶意竞争,是否构成违法?
●律师解答
企业在经营中应当制定规范的保密制度,对关键的有价值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知晓企业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约定,诚实守信,离职后不得披露、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收跳槽员工的用人单位,也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得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牟取不当利益,发现跳槽员工涉嫌侵犯原单位商业秘密的应及时制止,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及相应违约责任条款。
政策播报
房屋公共位置出现问题
“维修资金”咋用?○市民来电反映
如果房屋的公共位置出现问题,是否需要动用该楼所有居民的维修资金?
●政策解答
维修资金分摊政策:(一)属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二)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市民来电反映
历城区某老旧小区属于企业单独供水,房子自有供水管道,后期改为济南水务集团供水,咨询原有的供水管道是否可以自行拆除?
●政策解答
济南水务集团改造工程的新管道和旧管道没有连通关系,住户可以自行拆除旧的水管道。由于房屋属二手房,旧管道拆除时,建议先检查是否被以前用户连通新管道。
○市民来电反映
咨询济南市物业费是按照套内面积还是公摊面积收取,是否有正式文件规定?
●政策解答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收;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