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4-09-23 07:53:00
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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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播报:12345热线一周受理市民诉求16.19万件
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孙慧娟)9月13日至9月20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济南市诉求16.19万件,较上周降低8.17%。热线即时解答办理9.63万件,占59.48%;转责任单位办理6.56万件,占40.52%。
本周市民诉求较为集中的前十类问题是: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消费者维权、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教育培训、居民(民企)纠纷、交通设施、住房与小区改造、商品房开发与销售。
政策播报
父母如何把房产
买卖或赠与过户给子女
○市民咨询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业务时,是否需要配偶一起到达现场办理?
●专家解答
赠与双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赠与合同、完税手续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涉及税费问题,需咨询地税部门。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办理手续前须由产权人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先行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
○市民咨询
能否以买卖的方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
●专家解答
①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可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过户。买卖房屋需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买方:已婚状态下,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及未成年子女户口页)、双方结婚证到现场办理;未婚状态下,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
卖方:如房产证已满5年且在山东省内是家庭唯一一套房,此种情况办理该业务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双方结婚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不满足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且是唯一一套房,此种情况办理该业务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如果子女未成年,父母的房屋只能通过赠与过户给子女,房主需携带身份证、子女的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相关业务窗口申请即可。
民生无小事高中生的录取去向证明怎么开?
市民来电反映:子女的高中学校需要开具加盖公章的学校性质证明、当地招考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或中考原始成绩条、当地招考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满分证明,咨询以上证明到哪里开具?
市教育局回复: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出具考生的各科成绩、济南市的总成绩及考生的录取去向。学校性质的相关证明,需要家长去市教育局基教处开具。
延缴职工养老保险
不得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市民来电反映: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又选择了延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之前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2345热线专家座席回复:因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允许延缴,如果参保人选择延缴职工养老保险,不得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延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后,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要退还回来。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是多少?
市民来电反映:按照什么标准扣除工资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
济南市税务局回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居民个人工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10%;居民个人工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居民个人工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5%。
电动自行车车牌被盗造成交通违法谁担责?
市民来电反映:电动自行车车牌被盗,查询显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如何界定责任?
市交警支队回复:电动自行车车牌被盗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留存相应证明,盗用车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违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法热线
“一口价”黄金饰品,有多少“含金量”?
○市民咨询
花高价购买了一款“一口价”黄金饰品,产品质量和后期服务远低于预期。
●律师解答
近年来,“一口价”黄金饰品因买卖过程中信息不透明、置换条件受限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据业内人士介绍,很多“一口价”黄金饰品源于商家推出的一种销售模式,“一口价”黄金饰品吊牌一般只标注价格、含金量、工艺,不展示克重,其卖点侧重于工艺和款式等。一些“一口价”黄金饰品,与国际金价、投资金条,并非同一概念,价格相差比较大。黄金饰品的价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黄金本身的价格;还有一部分是根据不同的工艺而产生的工艺费或加工费。
律师提醒,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有知悉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有关信息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即使是“一口价”黄金饰品,它的成分、重量等信息也会对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起到关键作用,经营者应把成分和重量都标注出来,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
专家座席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有哪些待遇?
○市民咨询
2024年的职工大病保险政策有哪些变化?
●专家解答
自2024年1月起,职工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一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市民咨询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哪些待遇?
●专家解答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目前包含二次报销待遇和原职工大病保险待遇(额度报销和特药报销)两部分。
①二次报销待遇:
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给予二次支付。
起付标准6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自动享受,无需任何申请手续。
②原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额度报销: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自动享受,无需任何申请手续。
特药报销:针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特药(盐酸沙丙蝶呤片、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8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针对罕见病用药(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注射用阿加糖酶β):起付标准为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4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5%,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90万元。(本报记者 孙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