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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拉理、共情 矛盾化解了——槐荫区法院多阶段调解让财产纠纷定分止争

舜网-济南日报

2024-09-28 14:21:21

  如今,国家对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参保人爱护、关怀,给予患病人员关爱,委托护工对老人护理。护工尽心尽力照顾老人,双方产生充分信任后发生经济往来,但因处理不当,产生了诉讼,情与法的博弈中该如何圆满化解?近日,槐荫区人民法院在这样一起案件处理过程中,在多个诉讼阶段组织调解,从当事人心里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张甲生前未婚、无子女,因患疾病需要人照顾,自2016年起,其所在社区委托王某上门为张甲提供家护服务。在王某提供家护服务的几年间,张甲与王某一家人相处较好。其间,因王某装修房屋,张甲向王某转账15万元。后张甲因意外去世,张甲的哥哥张乙整理其遗产时发现该笔转账,遂找到王某。王某称同意返还,但需要筹措资金。张乙便要求王某向其本人出具借条。王某称该款项是张甲执意赠与的,之所以同意偿还,是因为张甲生前与其感情较深,王某不想贪图张甲的钱款,但张乙要求向其出具借条写明系借款,王某认为与事实不符,故拒绝出具,因此双方产生纠纷。

  2023年1月,张乙作为张甲的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15万元及利息。

  槐荫区法院向王某送达应诉手续后,王某对法官说,其与张甲在护理期间产生深厚感情,现在因这笔钱被起诉到法院,内心无法接受。因为案件送达时恰逢过年期间,法院便联系张乙,劝说其趁过年期间与王某缓和一下关系,便于双方调解,但张乙拒绝与王某沟通,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中,张乙情绪十分激动,坚持称王某欺骗张甲钱款。王某情绪低落,未作过多陈述。庭后王某向法院来电称,张甲生前与王某一家人都相处得很好,就像一家人一样,当时张乙也十分感谢王某对张甲的照顾,后来因为知道张甲向王某转款15万元,就转变了态度。因张甲说让王某给他养老,所以将款项赠与王某,王某并非不同意返还,只是张乙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其庭审中不愿多说也是因为考虑张乙是张甲的家人,不想闹得不愉快。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态度僵持不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某向张乙返还1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来电称其同意履行判决,但其也为张甲花费过很多款项,能否在履行判决中扣除该费用。法官考虑到虽然本案已经结案,但双方的矛盾和积怨还是存在,便尝试在履行判决阶段化解双方的矛盾。

  法官打通张乙电话,告诉张乙王某的意见,并劝说张乙,王某对张甲的照顾尽职尽责,张甲对王某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和依赖,对未婚未育且身患残疾的张甲来说,心理上得到了慰藉,作为张甲的家人应该对此感到欣慰。

  张乙说,王某确实非常敬业,对张甲也照顾有加,作为家人其之前也一直十分感激王某。但是张甲去世后,王某没有主动提出该15万元,也不同意出具借条,其就对王某改变了看法。张甲生前与王某都为对方买过东西,并非王某一人花费,不同意扣除。

  经过耐心劝说,张乙最终同意让免利息部分,只要求王某返还15万元,王某也欣然接受。另外,张乙给了王某两个月筹措资金的时间,到期后,双方相约到法庭过付了款项,张乙向王某出具了收条。

  自此,双方放下芥蒂,握手言和,双方矛盾实际得到化解。

  (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裴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