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4-11-16 17:13:43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谷青)临近年底,不少项目进入“冲刺阶段”。冬季天气转冷,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复杂,为进一步强化冬期施工期间建筑、燃气和供热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明确11月15日起济南建筑工地进入冬期施工阶段,钢筋(钢结构)焊接、钢制管道焊接、外墙保温等关键工序,要严控施工环境温度,温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通知称,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或因寒流侵袭等原因造成气温骤降至0℃以下,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根据我市有关气象资料,一般自11月15日起进入冬期施工阶段,次年3月15日起解除冬期施工。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提前做好冬期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环境温度要求,对钢筋(钢结构)焊接、钢制管道焊接、聚乙烯管道热熔对接、外墙保温、防水、湿作业施工等关键工序,要严控施工环境温度,温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严禁施工;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程序及标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冬期施工期间,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中重点对不按规定落实冬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及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限期整改、约谈、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严管重罚,形成有效震慑,促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