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4-11-20 09:01:13
□王 琦
11月13日,江西省余干县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条《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公告(第三号)》引发关注。该公告“点名”两名无故擅自离岗15天以上的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并称若5日内不返回单位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将被作开除处理。记者注意到,除江西余干外,国内多地此前也有过卫健领域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要求。
(11月18日《成都商报》)
江西省余干县卫健委喊话在编人员限期返岗,否则将面临开除处理。这一事件揭示了目前卫健领域中存在的“在编不在岗”现象。公职人员占用编制而不履行职责,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对于此类行为的清理和整治,无疑是必要的也是正当的。然而,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应深入思考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并寻求更为合理的解决之道。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一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选择“躺平”或另谋出路,往往与待遇不高、发展空间有限等现实困境有关。在面对生活压力和职业发展的双重挑战时,“在编不在岗”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因此,单纯依靠纪律处分和开除手段来解决问题,显然是治标不治本的。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在编不在岗”的问题,还需从改善公职人员待遇和职业发展环境入手。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提高公职人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全心投入。另一方面,也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激励机制,为公职人员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成长空间,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职业归属感。
当然,改善待遇和发展环境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要求。相反,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对于那些确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回到余干县卫健委的公告本身,卫健部门定期统计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进行人员重新统计梳理,也是正常维护行业规则的做法。相关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深入剖析“在编不在岗”现象的根源,并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也给予医护人员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在编不在岗”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在强化纪律约束的同时,更应注重从待遇和发展等角度入手,为公职人员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真正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