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5-02-21 09:25:20
“感谢法官帮我们把这两起案子调解了,没想到这么快!”近日,某物业公司向钢城区法院表示感谢。
某社区业主委员会与被告宋某、吴某签订了《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某物业管理公司为社区提供物业服务。因被告宋某、吴某分别欠付物业公司物业费1000余元,且多次协商未果,物业公司分别将宋某、吴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处理不妥当可能激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进驻社区现场,将两起案件一并“打包”调解。调解过程中,两被告反馈物业公司部分服务不到位,承办法官告知其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但拒缴物业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物业公司也表态后续将继续整改,进一步弥合双方隔阂。
经调解,最终,两起案件被告均现场缴付物业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