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时报
2025-04-14 06:18:13
近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2025年4月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根据公示,济南拟新增51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公示提出,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定点管理相关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评估,对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1日—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保经办机构将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名单显示,“住院”类机构有5家,“药店”类机构有7家,“门诊”类有39家,合计51家。51家机构中,历下区有5家,槐荫区有7家,市中区有2家,天桥区有4家,平阴县有1家,历城区有14家,莱芜区有5家,章丘区有3家,南部山区有1家,高新区有3家,长清区有5家,商河县有1家。
公示提出,如果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直接向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