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5-05-16 07:40:50
田间普法
当前正值蒜薹采收旺季,商河县人民法院孙集法庭联合白桥镇人民政府深入田间地头和交易市场,开展“法治护航蒜乡”专项普法活动,以法治力量保障农忙季交易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白桥镇素有“大蒜之乡”美誉,每年的大蒜收获季牵动千家万户的生计。近年来,孙集法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聚焦辖区白桥镇大蒜产业链中的法律需求,通过法治宣传、多元调解、多方联动等举措,着力打造“法润蒜乡”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现代化。
近日,一起蒜农索要蒜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孙集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庭审中,原告董某提交了被告宋某于2021年11月出具的欠条,以及其与被告宋某、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承办法官高雅审查证据发现,欠条中存在宋某所留身份证号码与户籍信息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情况,但结合微信转账电子凭证,可以确定与董某交易的是宋某、张某,并且微信聊天记录与欠条生成的时间、金额、约定还款日期相吻合,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宋某、张某欠付董某大蒜款15万余元的事实。庭审3日后,法庭就将判决书送达了原、被告双方,有力地保障了蒜农的合法权益。
法庭外的田间地头,一起排除妨害案正在紧锣密鼓地调解中。陈某和郑某是同村村民,两家原来关系融洽,后因双方种植的大棚南北相邻,郑某的大棚比陈某的大棚高,影响了陈某的大棚采光,陈某遂将郑某诉至法庭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徐兆瑞联系了该村党支部书记了解情况,并同村干部定好时间一同来到案涉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双方大棚之间间距较窄,南侧大棚明显高于北侧大棚,正午时间南侧大棚确实影响了北侧大棚采光。
在村干部参与下,徐兆瑞从法理、情理角度阐释了相关利害关系。最终,郑某同意在收获完本季作物后调整大棚高度以排除对陈某大棚的妨害,并与承办法官一同讨论改建方案。对于陈某,徐兆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思想工作,最终陈某也不再坚持主张赔偿,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并握手言和。
近年来,孙集法庭开辟涉蒜案件绿色通道,形成了“田间调解+专家支持+快速裁决”的多元解纷机制,先后妥善处理了刘某某等37名蒜农诉济南某农业公司财产损失赔偿案、6名农户无人机喷药致大蒜受害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涉农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田间地头普法,到高效便民的纠纷调解,再到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孙集法庭以司法之力守护“蒜乡”发展,生动诠释了“小法庭服务大民生”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