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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济南市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

舜网-济南日报

2025-05-20 06:45:31

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济南市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卢震)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印发,政策执行差异化补助标准,避免了以往政策对病死幼龄猪、小体型猪(牛、羊、马)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浪费情况,有效节约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奖励补助机制

  据悉,2017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以来,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总体目标、补助机制、组织保障等明确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在政策激励下,全市通过招商引资方式,逐步建成了由社会主体承建并运行的4个无害化集中处理厂(目前正常运行3家,1家调整为收集转运中心)、14个配套收集体系,配备了18台专用收集车辆和4套监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定向监管”的运行模式,形成了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2025版《通知》围绕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等,提出4方面共12项举措。

  进一步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2025版《通知》明确要结合养殖量、养殖结构布局调整和畜禽死亡数量等因素,完善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建设。实行产能总量控制,组织效能评估,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规程。对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的专用运输车辆加强了备案管理,对备案车辆的车厢、功能、配备及数字化监管功能作出具体要求。对无害化处理厂建立退出机制,针对无害化处理厂需要及时整改、整改不达标需依法关停的关键项作出明确规定。

  制定了病死畜禽差异化补助标准。2025版《通知》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为: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补助45元/头,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补助60元/头,病死猪体长70厘米(含)以上的补助80元/头。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牛、羊、马等其他病死畜禽按重量分类实施补助,补助标准为:牛、羊、马、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按照重量补助2200元/吨。新政策执行差异化补助标准,避免了以往政策对病死幼龄猪、小体型猪(牛、羊、马)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浪费情况,有效节约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2025版《通知》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奖励补助机制,允许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奖励制度、提高补助标准,积极探索资金拨付途径,拓宽无害化处理支持渠道。新增加强闭合监管内容,明确由各区县政府对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无害化处理数字化监管作出具体要求,涵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健全了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新政策明确了组织实施的具体内容,细化了依法追责和宣传引导的工作要求,落实了组织保障的具体负责单位。

  新旧政策的衔接与差异

  2025版《通知》将2017版《通知》的3项5条内容,细化、补充、扩展为4项12条内容。

  在“明确总体目标”方面,新旧政策大致相同,在2017版《通知》要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基础上,2025版《通知》提出要实现“及时收集区域全覆盖、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总体目标要求更加全面、具体。

  新政策增加了“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1项3条内容,包括“完善无害化处理厂布局规划”“强化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新政策填补了以往政策的空白,针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规划布局、车辆管理、退出机制等建立起体系化的管理。

  新政策将原政策“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1项修改为“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将原政策“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扶持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联动政策”等3条内容,修改为“明确补助对象、范围和标准”“严格落实补助政策”“完善处保联动机制”,并增加1条“健全补助奖励机制”内容。新政策在原政策基础上,制定了差异化的补助标准,有效避免财政资金浪费,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允许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补标准,能有效调动无害化处理厂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营造无害化处理厂开展良性竞争,共同提升无害化处理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