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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统一招生继续按“分数+等级”录取 报考前先看等级和学校要求是否匹配

舜网-济南时报

2025-06-13 10:00:57

高中统一招生继续按“分数+等级”录取 报考前先看等级和学校要求是否匹配

考生们陆续走进考场。(资料照片)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继续实施“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考生在报考时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学校提出的学科特殊等级等相应要求。

  报普通高中需成绩、等级“双过线”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逐步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具体等级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含音乐、美术等,下同)、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下同)均须达到“合格”。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以下简称“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最低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符合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且中考分数评价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录取时,按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生分配方案择优录取。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使用。

  考生最多有3次志愿填报机会

  平行志愿填报“冲一稳二保三”

  2015年起,济南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普通高中之间可兼报,以提高学生志愿命中率。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3个时段,考生最多有3次志愿填报机会。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1个指标生志愿。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可兼报。

  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同一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学校志愿,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时,将所有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对分数最高的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对每位考生志愿的检索都是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检索第一个学校,如该校招生计划未满,该生就被投到这里。如不符合条件,则检索第二个志愿学校,依次进行。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面所报的志愿。

  3个平行志愿要合理搭配。所填报的学校要保持一定梯度,按“冲、稳、保”的原则选择一、二、三志愿学校,减少随意性,提高命中率,以免“掉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