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5-06-27 08:19:54
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不仅是守护万千家庭的幸福期盼,更是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推进民族自立自强的战略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责无旁贷。
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去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单位协同发力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既锚定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期待,又紧扣未成年人成长规律与司法工作特性,践行新理念、探索新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如今,这份以检察温度书写的“成长答卷”,正勾勒出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图景。
普法进课堂。
顺应时代要求
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
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对未成年人犯罪既保持“严”的震慑,又依法把握“宽”的一面,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263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9人、不起诉156人。
积极构建分级干预工作体系。针对未成年被害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等检察领域涉及的4类重点未成年人制定并实施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充分依托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数字平台和司法社工力量,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实施系统化、科学化、个性化观护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有效转化,防止再犯。认真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会同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全面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专门学校的法律监督以及对送教学生的跟踪矫治工作,为促进完善我市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体系贡献检察力量。
聚力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走深走实。一方面,全面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两级检察院组织人员走进128所学校授课,覆盖乡村学校、职业院校52所,引导未成年人尊法知法守法。依托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实践活动95场,让孩子们在身临其境的体验和寓教于乐的方式中学到法治知识、培塑法治意识。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并在全市23所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开通9部热线电话,组建16个校园法治工作组,建立9条法治教育基地检校“直通车”,协助学校处理51件涉法、涉诉案件,有力促进中小学校深化法治建设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天桥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优秀单位。
聚焦关键领域
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快从严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41人,提起公诉368人。市中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全省未检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务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77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取证,发放司法救助金33.9万元,协调有关责任主体向117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救助、转学复学、安置就业、身体康复、经济帮扶等多元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脱离困境。
充分释放未检综合履职效能。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案件中,始终坚持“一案多查”“多案联查”,确定询问、讯问未成年人系统审查事项标准,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98件,办理涉未民事案件26件、涉未公益诉讼案件86件、涉未行政监督案件9件,制发督促监护令385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71次,全方位、全链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助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推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市检察院制作印发《校园欺凌防护指导手册》;章丘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教体局等会签《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办法》;槐荫区检察院在某学校设立“070”校园欺凌防治办公室,多措并举织密防欺凌保护网。立足检察职能,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宾馆、网吧、酒吧、KTV等涉未刑事案件多发场所的监督管控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共制发检察建议105份,召开座谈会议45场,助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锚定业务方向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持续深化未检实务调研和理论研究。针对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殊形势,我市检察机关主动开展相关领域工作调研,完成关于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态势、未成年人跨区域盗窃案件特点、未检检察建议质效等多项调研,为高质量推进未检工作、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充足的实证研究。
聚力提高数字赋能水平。持续深化数字未检的实践探索,开发了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模型、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法律监督模型等多个数字模型,推动未检工作在效率和质量上实现创新提升。历城区检察院开发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未履行报告义务法律监督模型”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评“优秀模型奖一等奖”,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
加快打造更有影响力的未检品牌。济南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检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擦亮泉城未检名片,形成了以市检察院“童心圆”品牌为核心、各区县检察院品牌星罗棋布的未检品牌矩阵。2024年以来,历城区检察院“小荷工作室”接受《今日说法》采访,天桥区检察院录制的“青未了·天天向上”法治电台节目、章丘区检察院《检察院里的跨界“老师”》、长清区检察院《烟卡“严卡”》等法治作品被各级媒体广泛转发,各类带有泉城特色的未检文创产品也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我市未检工作品牌集群效应日渐形成。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初心使命,在司法办案中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深耕未成年人保护沃土,努力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王晓菲 曹莎莎 通讯员丁洪亮 邓天资)
济南检察机关发布两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
李某某盗窃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多次违法犯罪、轻微处罚效果不佳、再犯风险高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充分发挥刑罚应有的震慑作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立足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个案监督升级为类案防范,及时借力发力,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出台行业规范,推动形成“惩、防、教、治、责”五位一体的多维共治格局。
武某某故意伤害案
【典型意义】
对于涉罪残疾未成年人,检察机关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注重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有机融合,通过“检察+”多部门协同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保护,将司法保护端口从犯罪预防延伸至家庭监护改善与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形成“教育、矫治、帮扶、成长”立体化保护闭环,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深度拓展,助推形成多方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