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5-06-27 09:57:52
不久前,济南交警成功查处一起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案件,再次敲响交通安全警钟。众所周知,车辆在路面能正常行驶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检验合格。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却依然上路行驶,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济南交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报废车上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6月17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天桥区大队指挥中心的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黑色轿车涉嫌报废仍在道路行驶。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处置预案,精准调度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力前往核查。民警根据系统提供的行驶轨迹,在明湖北路成功截获该嫌疑车辆。面对交警询问,驾驶人王某某神色慌张,无法出示行驶证等有效证件。随后,王某某被依法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经交警部门核查,这辆黑色轿车自2022年起,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已被依法强制报废。面对证据,王某某承认,该车属于其亲戚,长期闲置,他觉得“偶尔开开没事”,便擅自拿钥匙驾驶上路,没想到刚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终,天桥大队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收缴机动车并进行强制报废的处罚。
“报废车辆因机件老化、性能下降,上路行驶如同‘移动炸弹’,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报废车辆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正常年检车辆,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驾驶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此外,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和车主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后续赔偿纠纷也难以解决。
济南交警特别提醒: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车主应及时前往正规报废企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利或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否则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可能因车辆安全性能缺失,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交通安全无小事,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杨晨 通讯员 王怡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