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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征民意 推动每个村建设一处法治文化阵地

舜网-济南日报

2025-08-24 09:21:48

济南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征民意 推动每个村建设一处法治文化阵地

资料图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卢震)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济南市司法局起草了《济南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2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职责范围和分工。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治乡村建设及其相关活动。同时,明确了市、区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职责。

  《征求意见稿》明确乡村制度建设。涵盖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与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协商机制以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内容。

  其中,鼓励村民委员会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要民生问题等自治事项进行民主协商,畅通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渠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涉农行政执法建设。提出推进农村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以及平安乡村建设、农村警务、重点人员管理等。

  其中,市、区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市、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开展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排查整治农村治安、交通安全隐患,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

  《征求意见稿》明确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包括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等内容。

  其中,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在村民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应当为村级组织及村民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无偿法律服务。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村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征求意见稿》明确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法治宣传教育职责范围,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及对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表扬等。

  其中,市、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运用各类平台和形式,深入宣传与乡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市、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推动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每个村建设一处法治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