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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擦亮眼 学法护权益 四类招聘陷阱应警惕

舜网-济南日报

2025-09-12 10:10:17

  虚假招聘实为诱导培训、无故扣押求职者身份证件、违规收取押金或招聘费用……各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招聘乱象频发,严重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5部门,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求职者:找工作时务必提高风险识别意识,仔细甄别招聘信息真实性,坚决拒绝“先缴费再入职”“扣押证件换岗位”等不合理要求,警惕各类招聘陷阱。若遭遇侵权行为,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陷阱1

  冒名招转培

  某公司通过校园招聘、招聘平台、微信朋友圈等发布信息,通过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吸引人员应聘,转而发展成为收费培训对象,交纳高额学费。

  经核实,该公司存在虚假招聘,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并以职业中介、培训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关闭、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52.08万元等处罚。

  ■警示提醒:根据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涉案公司通过虚假招聘,擅自开展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并以此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求职者就业权益。此类案件求职者多为高校毕业生,需高度警惕“高薪招聘”“零经验入职”“带薪培训”等求职陷阱,提高防范意识。

  陷阱2

  扣证拒归还

  某毕业生与某培训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入职该校从事教学工作。该校以办理入职手续需核对相关证件为由,要求其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扣押证件拒不归还。

  经核实,该培训学校扣押求职者证件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规定。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退还扣押证件,修订现有规章制度。

  ■警示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应强化法律意识,拒绝“潜规则”,若遇扣押行为,应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陷阱3

  短签降成本

  某公司为压缩用工成本,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再行续签。

  经核实,该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一年期劳动合同属实,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

  ■警示提醒:法律强制要求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旨在保障被派遣劳动者获得相对稳定的工作预期,减少工作不稳定时对劳动者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求职者如遇此种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陷阱4

  高薪诱缴费

  某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向某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押金等费用300元,并以各种理由拖延面试安排,并拒绝退还已收取费用。

  经核实,该公司发布极具吸引力的招聘信息,承诺高薪资、低门槛,并诱导求职者缴纳各种费用,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招聘活动,三日内退还求职者所有费用。

  ■警示提醒: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作为求职者,建议优先选择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信誉良好的大型招聘平台获取招聘信息,警惕异常高薪和“零要求”岗位。面临收费要求时,坚决拒绝,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