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5-10-10 10:03:30
近日,平阴县法院法官面对一起因货款纠纷引发的账户冻结案件时,将“立审执一体化”思维贯穿始终,从立案保全到调解履行全程跟进,最终促成被告账户足额冻结,款项直接扣划过付原告,同步解封账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A贸易公司与被告B建筑公司因一批建材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A贸易公司主张B建筑公司支付拖欠货款77万元,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B建筑公司银行账户资金。
“账户一冻结,工地材料款付不出,工人工资也受影响。货款我们认,只是需要点时间周转。”被告法定代表人焦急地向承办法官反映。而原告则担忧:“调解容易反悔,要是签完协议对方拖着不给钱,还得重新走执行程序,耗时又耗力。”
一边是原告的“权益兑现焦虑”,一边是被告的“经营运转压力”,如何平衡?承办法官深知,这起案件若简单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可能引发后续执行难题;若机械冻结,又会加剧企业经营困难。唯有以调解促实质履行,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承办法官没有局限于“坐堂问案”,而是主动运用“立审执一体化”思维,将立案保全信息、审判调解目标、执行兑现需求串联起来。立案阶段,法官首先“信息摸底”,筑牢调解基础。审判阶段,经组织原告、被告进行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确认欠付货款77万元,同意法院直接将其被冻结账户内的77万元扣划至法院案款专用账户,用于清偿债务;原告在收到该笔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
调解书出具当日,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执行局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执行法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审核扣划材料,将77万元全额划转至法院案款账户,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过付。与此同时,原告提交解封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出解封裁定书,并将其交由执行法官于当日办理完毕解除冻结手续,被告B建筑公司的基本户恢复正常使用。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