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
2025-10-14 16:48:55
舜网讯 10月14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国宏表示,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临时安置场所,具有转移避险、安置避难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该《办法》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权责分明,符合济南管理实际。构建市—区县—街镇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责,同时规定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绿化、卫生健康等部门责任,形成协同治理格局。
二是刚性规划,满足济南避难需求。编制专项规划锚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统筹防灾、防疫、防空资源,实现“平急结合、一场多用”。明确规划“不得擅自修改”,且新建场所要与新建城乡公共设施、场地空间和住宅小区等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既避免资源浪费,又适配济南城市化进程中人口集聚的避难需求。
三是管理精细,筑牢济南安全保障。建立场所信息数据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识,且禁止擅自损毁移动。通过定期评估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资源调查,将符合条件的场所纳入临时资源库,动态更新,确保场所随时可用。
四是快速响应,贴合济南风险应对。特别规定,紧急情况下,产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先开放再报备”,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跨区域统筹调配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使用。场所启用后,从人员登记、物资供应到医疗、供电、治安等多方面保障到位。应急避难结束后,有序撤离并恢复场所功能,形成“启用—保障—关闭”闭环。
五是统筹兼顾,凝聚济南共治力量。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以捐赠、共建等形式参与建设,拓宽场所建设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和追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配合”的济南应急避难场所共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