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时报
2025-11-12 07:13:10
“我在万象城累计消费达15万元,已成为白金会员,结果免费停车权益却被取消了。”近日,消费者姜先生向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自己在济南万象城累计消费已达白金会员级别,按照商场规定,本可享受免费停车权益,可万象城却以他在始祖鸟门店消费数量过多为由,剥夺了他的这一权益。
针对这一情况,济南万象城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核实,该顾客大部分消费集中在始祖鸟门店,且存在相同款式、颜色、尺码的衣服购买多件的情况,因此被判定为团购顾客,不能享受白金会员权益。对此,姜先生十分不满,他表示自己均以原价购买商品,从未享受过团购优惠价,不认可商场将自己判定为团购客户的做法。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律师认为,商场单方面认定“团购”并限制会员权益,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团购”认定标准模糊,该条款因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且内容不明确,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市民:在万象城累计消费15万元,升级白金会员后免费停车权益被限制
“所有的衣服我都是原价购买的,可以提供消费记录,没有享受任何团购优惠,商场认定我为团购用户,我感觉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近日,市民姜先生反映,自己在济南万象城累计消费15万元,升级为白金会员,本应在万象城享受专属停车区域免费停车的权益,但商场却以自己在始祖鸟消费数量过多为由,判定其为团购客户,取消了其相关免费停车的会员权益。
姜先生介绍部分衣服购买后送给了家属和朋友,没觉得自己是团购行为。其认为商场的会员权益制度管理存在漏洞,“万象城的会员权益里根本没说明团购的标准,我觉得商场没有明确区分大客户和团购客户。团购客户起码得有优惠吧,可我什么优惠都没享受到。”姜先生向记者抱怨道。
记者通过万象城会员积分App“一点万象”了解到,白金卡会员需年度累计消费满15万元或当日消费满5万元。白金卡及以上会员可尊享VIP专属停车位,且在8:00—24:00之间可免费停车。会员停车权益及VIP停车区仅限会员本人车辆,但相关权益不含异常积分会员。
在会员专享权益“集星”提示中,记者看到有类似标注:购买万象城消费卡、投资类黄金、汽车、大宗采购、储值类商户购卡及充值、缴纳泊车费等不参与集星,且不作为办理会员卡或累计消费金额的依据。但并未提及大宗采购或团购客户的评判标准。
商场:判定为始祖鸟门店团购顾客 律师: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且条款不明确
记者拨打济南万象城会员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过核实该顾客大部分消费都是始祖鸟门店,存在相同款式、颜色、尺码的衣服购买多件的情况,因此被判定为团购顾客,不可以享受白金会员的相关权益。
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律师认为,商场单方认定“团购”限制会员权益,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先。消费者在商场累计消费满额后成为白金会员,即与商场之间形成了以会员权益为核心的合同关系。会员章程中明确“年度累计消费满15万元”可升级为白金会员并享受免费停车权益,姜先生已完成该条件,商场应依约履行义务。商场以“团购嫌疑”为由拒绝提供权益,实质是单方面增设了会员章程中未载明的限制条件,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商场在无明确约定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单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已涉嫌违约。
其次,“团购”认定标准模糊,格式条款解释应作不利于提供方解释,商场将会员章程中未定义的“异常积分会员”及自行设定的“团购”标准(如同款多件购买)作为限制权益的理由,属于单方制定的模糊条款。该条款因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且内容不明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消费者在类似纠纷中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会员章程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商业主体在追求管理效率的同时,须恪守契约精神与法律底线,以模糊标准随意限制消费者权益,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将面临法律风险与声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