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2025-11-19 09:13:18
“刘法官,你这个办法果然见到效果了!”法官助理小付敲门进来,兴致勃勃地告诉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刘佳。小付刚刚接到原告孙某打来的电话,他已经知道了同事王某那个案子的处理结果,特别认同这样的处理方式,于是对自己的案子主动提出要求调解。
这是刘佳一直在等待的一个结果。她知道,孙某的认同,意味着他的案子可以比照王某案子的处理方式结案。这样做不仅省时,也能让纠纷解决得到彻底。
今年7月,同在一家公司上班的王某和孙某,因对公司拖欠工资、未依法安排带薪年休假等原因,与公司产生纠纷离职。在讨要工资等费用无果的情况下,两人先后将该公司起诉至槐荫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王某工资等费用7万余元,判令公司支付孙某工资等费用8万余元。
刘佳在查阅卷宗后发现,这两起案件虽案情简单、被告也相同,且当事双方都认可欠薪事实,但由于双方积怨很深,一见面就“互掐”:公司认为,眼下经营困难,对方不仅不体谅公司,还提出离职,这是乘人之危;而王某和孙某则认为,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长达6个月,完全不顾及他们的死活。
就这样,双方各自赌着一口气,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
实质性化解纠纷一直是槐荫区人民法院做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在了解案情之后,刘佳迅速把调解思路集中在一个“快”字上。如果能把这两个案件“打包”来处理,不仅纠纷解决得彻底,而且时间上也会快很多。基于此,刘佳决定采取“标杆调解”的方法,先调解其中一个案子,为后一个案件的解决形成一个标杆。
接下来,刘佳和助理先以矛盾较小的王某案件作为突破口。王某曾在该公司担任过店长,想问题或许能更全面。
“你当过店长,比一般员工更了解公司眼下的困难。若判决后公司没能力履行,工资可能拖得更久。你考虑一下,能不能在付款方式上跟公司沟通一下?”听了法官的一番分析,王某点点头,态度明显松动了。
见王某这边态度有所转变,刘佳便趁热打铁,打电话把公司负责人约到法院。见面后,刘佳开诚布公地对他说:“眼下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但这不应该成为拖欠的借口。任何纠纷解决的关键,从来就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而是态度。也就是说,要让人家看到你的诚意!”
听到“诚意”二字,这个负责人眼前一亮,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思路打开了”。他作出表态,自己回去再商量一下,争取尽快给出一个让人信任的解决方案来。
第二天上午,王某和那名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法院。在刘佳的主持下,公司负责人一上来就表明态度:公司可以先支付拖欠王某工资的一半,剩下的钱下个月结清,如果逾期,愿意支付违约金5000元。
王某见公司负责人态度诚恳,表示愿意接受这一方案,并在主张金额上做了一些让步。同时,王某也对自己过去的一些过激言辞当面道歉。
1个小时后,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当天,王某就收到了公司支付的第一笔欠款。
很快,孙某就知道了王某案件的处理结果,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那就赶紧给双方打电话,安排他们调解吧!”见时机已到,刘佳立即让小付联系当事人。
还是同样的思路,还是围绕“诚意”两个字来沟通。40多分钟后,孙某便与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支付欠款2.5万元,余款分期付清。
签完协议,双方都向法院表达了谢意。但令刘佳没想到的是,这谢意不仅是冲着结案来的,更重要的是冲着她说的那句话:“纠纷解决的关键,是诚意!”
他们一致表示,这句话对他们走好今后的路太有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