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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6:48:14
为推动我省信息技术产业突破发展,助力创新电子产品打响品牌、开拓市场,切实增强信息技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通知,正式组织开展第三批山东省首件套电子产品申报工作。
4月22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转发通知,明确我市企业申报路径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涵盖芯片、元器件和整机终端领域
首件套电子产品,是指申报主体通过自主技术创新首次研制成功,在规格、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能够批量生产,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芯片、元器件、整机终端等电子产品。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本次申报范围涵盖三大领域。芯片领域包括微处理器、存储芯片、可编程器件、边缘侧AI芯片等数字芯片,以及模拟集成电路、射频、微波、毫米波等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元器件领域涵盖电路类、连接类、传感类、光电类元器件及模组和电池模组五大类别,具体包括高频率、高精度频率元器件,高频高速、低损耗、小型化的光电连接器,温度、气体、位移、速度等高端传感器,高速光通信芯片、光模块等光传输器件,以及晶硅电池、锂离子电池等新能源电池。整机终端领域涵盖先进计算整机(如高端服务器、高可靠性桌面电脑等)、视听电子整机(如液晶电视、激光电视、智能手表、手机等)以及新型数字终端(如北斗导航手持机、智能眼镜、智慧农业融合应用终端等)。
去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了第二批山东省首件套电子产品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智慧终端等66件产品为第二批山东省首件套电子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济南共有16家企业的21个产品入选,占全部数量的31.82%,位居全省首位,展现了济南作为省会城市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强劲实力。
申报企业要求上一年度营收在2000万元以上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申报企业应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距申报日近两年内无失信记录,申报产品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上一年度营收在2000万元以上。同一法人公司如多个产品满足条件,可同时申请多个首件套电子产品,每个企业不超过3个产品。
申报企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列入全国电子百强(含其下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名单;拥有2项以上已受理发明专利,且2024年、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均在3%以上;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申报产品须为2024年1月后研发成功并首次投入市场,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指标检测检验。
针对不同产品类别,申报条件还有差异化要求。芯片类产品需在2024年1月后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并完成流片;元器件类产品需有与申报产品关联性较强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整机终端类产品需提供产品3C认证或类似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此外,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产品,可不受一般条件约束。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转发通知中特别强调,已列入前两批名单的同一产品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单位需按属地向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各区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按通知要求的范围、条件等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查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于5月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连同正式行文、汇总表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弄虚作假骗取认定单位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明确,首件套电子产品名单产生后,将通过相关社会组织、产业链促进机构等向重点单位推介。各市将统筹各类要素资源,积极出台财政奖补、市场推广、首购首用等扶持政策,加大对首件套电子产品支持力度。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明确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认定的单位,将撤销认定结果,并在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近年来,济南市高度重视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十四五”时期,济南累计实施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4618个,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累计培育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首件套电子产品、首批次新材料等“四首”项目超1300个,数量居全省前列。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继续引导支持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创新电子产品打响品牌、开拓市场,切实增强信息技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推动济南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