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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遇隐瞒事故,消费者起诉商家,法院判了

济南报业全媒体

2026-05-09 13:42:56

  花费6000元分期购买二手小轿车,全额付款后商家不仅逾期不交车,还刻意隐瞒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关键信息,消费者愤而起诉维权。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采用“背靠背”柔性调解方式,厘清商家违约责任,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和解。法官提醒,二手车商家须如实告知车辆事故、维修等关键车况,不得刻意隐瞒,消费者购车应留存交易凭证,遇侵权及时依法维权。

  据案情介绍,2023年,贾某与某汽车公司达成车辆买卖合意,约定该公司向贾某出售二手小轿车一辆,车辆售价6000元,购车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合同订立后,贾某依照约定分两期结清了全部购车款,但该汽车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车辆。后续贾某得知案涉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认为汽车公司在缔约过程中刻意隐瞒该关键信息,未如实告知车辆真实情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汽车公司退还全部购车款6000元并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孔凯琼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不复杂且涉案金额较小,为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调解初期,原告贾某情绪激动,多次表示:“我本意是正常购车,商家隐瞒事故且逾期交车,必须足额退款并赔付利息。”被告汽车公司则辩称低价售卖车辆,车辆瑕疵属正常情况,同意取消双方之间的交易,退回货款,但不愿承担利息。

  法官遂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被告,法官明确告知,二手车销售商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告知车辆是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维修记录等与车辆安全和价值相关的重要信息,隐瞒上述关键信息,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针对原告,法官则从本案涉案标的较小、诉讼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高以及利息赔付的合理性等方面耐心劝导:“不妨适当退让,以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自身时间和经济损失。”

  见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后,法官结合车辆售价、商家违约情形,提出建议性调解方案。双方在权衡利弊后,均认可了调解方案,被告同意退还货款并赔付利息损失,当庭一次性向原告贾某支付全部款项,钱款当场结清,该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