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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3:52:50
“我区在较短时间内启动了农村幸福院规范化提升工作,既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扎实推进的结果,也与区政协及时开展专题商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分不开。我们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的部分内容,充分吸收了委员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济南市章丘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骅对政协强力助推幸福院规范化建设的作用表示由衷感谢。
近日,章丘区召开农村幸福院规范化提升工作推进会,对20家规范化运营的农村幸福院进行命名表彰,启动了首批100家规范化提升可持续运营农村幸福院试点工作,配套印发了《章丘区农村幸福院规范化提升可持续运营指导意见》《章丘区农村幸福院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标志着该区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提质增效工作全面展开。
章丘区现有农村幸福院412处,入选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示范区。但也存在部分村庄建设积极性不高、保障经费不足、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运营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今年上半年,章丘区政协以“健全幸福院运营机制提升农村老人生活品质”为主题,从5月初开始组织深入调研、集中商量,发动政协委员线上线下积极建言,6月12日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善治》的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提出了兼顾群众所需与村庄所能,因村制宜开展养老助老服务;坚持村级自营为主、市场化运营为辅,持续提高服务质效;统筹孝善养老与社会助老,多渠道解决运营经费不足问题;推动村级主办与部门支持有效衔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等建议。区委书记马志勇给予了高度认可,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吸纳、推进落实,确保幸福院建设提质增效。
章丘区民政局等部门单位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建专门团队进行论证分析,赴平阴、钢城等县区考察学习,深入各街镇的农村幸福院实地调研,立足实际运营情况分析研判相关建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将基层具备条件落实、干部群众普遍认可的内容融合到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中。针对部分村庄集体收入不高、筹资难度较大、经营人才缺乏等情况,对中午助餐事项,实事求是提出了由普惠制服务农村老人向保障重点人群的指导意见,确保80周岁以上、事实无人照料或独居的老年人,70周岁以上、身患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事实无人照料或独居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和低保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等四类人群中午能够吃上一餐热乎饭。将委员“由老人子女承担一定额度就餐费用”的建议,转化为推行“多方筹资+适当收费”的模式,要求提供午间助餐的幸福院的资金来源,采取村集体经济补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成本核算交一点等多方筹资,既保证助餐的可持续,又充分弘扬孝文化。吸收“村级自营为主、市场化运营为辅”的建议,文件规定了鼓励村委会牵头管理,引入本地企业家、成功人士、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探索农村“公益岗”参与幸福院助餐和服务等内容。根据“村级主办与部门支持有效衔接”建议,文件也明确了对运营良好的幸福院落实运营奖补措施,整合涉老资金,统筹使用各级养老服务资金、慈善捐助资金等政策。
“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要作为政协系统持续关注跟踪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好协商、监督活动,既推动街道、部门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也将群众意见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更好服务党政科学民主决策。同时,通过组织‘同心同行’志愿服务、‘委员有爱’公益帮扶等活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为幸福院捐款捐物,为老人提供助医助洁、法律维权等服务,参与到幸福院提升的具体工作中,凝聚起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老人的强大合力。”章丘区政协主席李宝燕对政协系统持续助推幸福院规范化提升提出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