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历骗52万 男子拉自己身边的亲友、熟人“下水”

保山日报 2018-04-25 13:42:07

  近日,施甸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诈骗保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医保本是一项惠民好政策,患病、意外受伤住院后医疗将得到一定的保障,可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自作聪明的人隐瞒真相,钻医保政策的漏洞,以各种形式骗取医疗保险金。今年3月底,施甸县公安局接到一份医保中心移交的关于施某学、段某军等5人涉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诈骗的调查报告,施甸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报告涉及人员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查,段某军、施某学利用自己及亲属、熟人的身份信息,以每份2万元的价格伪造假病历5份,并利用造好的假病历到施甸县医保中心、施甸县民政局、施甸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骗取医疗救助金,5份假病历骗取医保及社会保险共计52.5万元。

  据段某军交代,长期在外打工的他,在大城市里学到了伪造假病历及如何骗取保险金一套“技术”,从外地“学成归来”后就开始着手系列骗保计划。为了更加“天衣无缝”地伪造假病历,他盯上了乡村医生施某学。刚开始,施某学是抗拒的,但耐不住段某军的高利诱惑,从一开始小心尝试得到甜头,到一而再再而三地暗地操作巨额得利。为更好地瞒天过海,2人更是拉自己身边有相关病史的亲友、熟人“下水”。

  假的终究也成不了真的,这起伪造病历骗保“闹剧”最终被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而落下帷幕。实施骗保行为的段某军、施某学及为了高额利益提供身份信息骗保的相关人员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军、施某学已被施甸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涉及伪造假病历骗保的赵某平、丽某已被施甸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普国武 杨玮)

  警方提醒: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入刑。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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