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看手机判刑 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致人死亡

荆楚网 2018-12-04 16:02:55

过马路看手机判刑 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致人死亡

  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

  据中山广播电视台“城市零距离”报道,日前,该行人胡某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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