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争议!什么是处理地铁乘客纠纷的正确姿势?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详情回顾

光明网 2021-09-03 09:14:14

  最新消息!

  备受关注的

  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一事

  有了新进展

  9月2日

  西安发布了最新调查处理的通报

  ↓↓

  西安轨交共7人被处理

  保安员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停职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其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

  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西安通报:保安拽女乘客不构成违法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

  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相关新闻:

  什么是处理地铁乘客纠纷的正确姿势?先看看自己

  近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究竟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根据西安警方通报,当事女乘客郭某有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但争论并未平息,尤其是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持续发酵!西安通报:保安拽女乘客不构成违法 什么是处理地铁乘客纠纷的正确姿势?

  有媒体评论认为,这是一宗由不文明的小事件引发的地铁突发事件处置和城市形象大舆情。女乘客郭某打电话声音较大,涉及乘车文明。男保安粗暴拖拽女乘客,背后则是地铁营运方的管理文明。

  女乘客的不文明行为,只代表她个人。男保安的强行不文明拖拽,代表的却是整个西安地铁营运方。

  应当说,地铁保安没有主观恶意要拽掉女乘客的衣服,只是粗暴行为的无心之失,但也暴露了地铁营运方在管理上的诸多漏洞,这关乎每一位乘客的安全,关乎地铁公共秩序的维系。

  如果在发生被拖拽者衣服脱落导致半裸的突发状况后,保安能立刻停止强制拖拽,并制止周边乘客的围观和拍摄,也不至于引爆舆论。

  在处置过程中,基于现场情况的多样和复杂,难免有肢体接触和突发状况。管理文明也好,城市文明也好,都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影响,避免损失扩大。

  非紧急状态下,遇到乘客纠纷或肢体冲突,公共交通营运方的安保人员完全可以先分开争议双方,启动规范处置流程,或呼叫管理人员前来处理,或根据争议激烈程度立即报警。

  事实上,各地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普遍都有禁止大声喧哗的规定,但如何应对却缺乏具体流程,更凸显了管理上的漏洞。

  无论如何,在拿着手电筒照向乘客之前,先照照自己的责任和管理漏洞,这才是规范管理和文明管理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卢卫美

展开全文

为您推荐

新闻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