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山东扩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范围

舜网-济南时报 2020-09-15 07:19:27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14日下午,在山东省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对《山东省贯彻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特困人员可按“单人户”申请低保

  “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基本生活救助的重要承接制度。”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立杰介绍,这次山东省出台的文件对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制度覆盖方面,扩大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覆盖范围,明确提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根据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其他必要救助。

  在保障标准方面,明确提出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在25%—35%和35%—45%之间;已经高于区间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实现稳步可持续增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和1/3确定;落实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对于患重特大疾病、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支出型救助对象,各地可分别按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3—6倍给予临时救助。

  “这些措施的出台,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落地,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必将进一步提升。”赵立杰说。

  急难型临时救助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

  据了解,去年8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全省已有105个县(市、区)、12个功能区将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至街道(乡镇)。

  根据省委、省政府“放管服”要求,省民政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县级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改革试点,同时取消了“两个环节”,压缩了“四个方面”审批时限: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从而实现了工作流程的优化和救助时效的提升。

  “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进程,以更好适应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期望、新要求。”赵立杰说,山东此次发文,对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明确了具体措施。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力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省民政厅将指导各地积极努力,争取尽早实现县级全覆盖目标。

  鼓励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性方面,以及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等方面,不断推出新的措施。

  省民政厅还将指导各地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主动告知工作机制,主动送政策上门,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政策,遇到困难及时向政府求助。

  山东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年底前上线

  “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是社会救助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加快推进的重点任务。据了解,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将正式上线运行。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邢洪锐说,目前正在建设的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主要构成就是“一库两系统”,即建设一个“全省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建设一个“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一个“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一库两系统”建成后,将实现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社会救助申请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从而为各级各部门更好开展社会救助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救助服务将会更精准。社会救助手机APP已经上线运行并向“爱山东”归集,困难群众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求申请已经可以“掌上”办理。

  整个系统将于9月底前试运行,预计年底前将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困难群众申请各类社会救助会更方便,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救助业务会更高效。

  从“有保障”到“更完善”

  数说山东社会救助的那些事

  关键词·增长了

  (今年以来)全省城乡低保人数:143.6万人

  比上年末净增12.6万人 增长了9.6%(截至8月底)全省特困保障人员:31.5万人

  比上年末净增7.0万人 增长了29%

  关键词·脱贫了

  全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占比:42.8% 比上年末增长6.8个百分点

  关键词·涨钱了

  城乡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

  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627元、480元注:“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5.84%和11.15%。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

  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902元和646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6.3%和10%

  关键词·新目标

  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的总目标。

  ●相关新闻

  伤残津贴每月最高增200元 山东连续16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这是我省自2005年起,连续16年提高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标准。此次调整的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2880.7元、2304.5元、1728.4元。其中,设区的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其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暂按该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工亡职工配偶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作者:赵璐 李栋印 责任编辑:尹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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