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每年确定10家物业公司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舜网-济南日报 2021-02-24 11:47:40

本报讯(记者付晓峰)近日,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有关通知,并提出省级每年确定10家物业公司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通知指出,充分认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物业+养老”是银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拓宽增值服务渠道,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居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业主满意度。

明确有关补助支持政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将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养老工作的服务人员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免费开展培训。支持各地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程序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鼓励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根据实际建设老年服务中心,交由物业服务企业运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积极性。

同时,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协同配合,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复制推广。

作者:付晓峰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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