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山东将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

齐鲁网 2021-02-26 14:03:40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山东将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6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介绍“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在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管理环节,强化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排污单位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在申请环节,排污单位应当主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管理环节,排污单位要建立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履行自行监测义务、信息真实承诺和披露义务。这些规定,使排污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改变以往政府包办式、保姆式管理做法,落实企业的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据了解,下一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落实《条例》要求,一是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年度计划,依据《条例》要求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二是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帮扶指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排污许可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一批无证排污的典型案例。三是落实环境信用监管要求,将处罚决定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共同约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闪电新闻记者 王渌 报道

责任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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