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达1002.3万剂次 我省接种剂次总量居全国第二位
舜网-济南时报 2021-04-04 07:28:23
4月3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召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新时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累计接种达到1002.3万剂次、815.4万人,接种剂次总量居全国第二位。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重点城市以及口岸县(市、区)城市接种工作,力争实现18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我省将力争实现18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发布会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介绍,近期,山东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接种工作进展情况监测数据显示,截至3日上午8:30,全省累计采购疫苗1141.6万剂,到位1034.1万剂次,接种达到1002.3万剂次、815.4万人,日接种量最高值(3月31日)达82万剂次,接种剂次总量居全国第二位。
目前,海关检疫、口岸和“冷链”等从业人员已实现接种全覆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种率已经超过70%,卫生健康系统接种率达到91%。
此外,我省在充分利用常规接种单位的基础上,通过在医疗机构增设接种单位、在体育馆和展览馆设立大型临时接种点、成立“流动接种队”等多种方式,迅速提升接种能力。截至4月2日,全省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固定接种点3552个(其中常规接种点2509个,临时接种点870个,大型接种点173个),流动接种队1126支,接种台/接种单元1.3万个,均达到“四有”标准;配备接种人员5.3万名,全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全省日接种能力达到130万剂次。
马立新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重点城市以及口岸县(市、区)城市接种工作,分类推进重点人群接种,力争实现18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新接种指南建议60岁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发布会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免疫预防管理所所长张丽介绍,3月29日,国家发布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指南对两剂次的时间间隔与60岁以上和18岁以下人群接种等问题有了新的规定。
张丽介绍,指南根据最新研究实践,对目前我国新冠疫苗接种要求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调整了两剂次的时间间隔。目前我省使用新冠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分别由两个企业生产,全程均为两剂次,两剂次间隔分别为2-4周和3-4周。指南发布后,灭活疫苗两剂次间隔统一调整为大于等于3周,要求第2剂应在第1剂后8周内尽早完成接种。
二是明确了新冠疫苗的补种原则。指南要求,如果没能及时接种第2剂新冠疫苗,要尽早补种;即使第2剂延迟接种的时间比较长,也仅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无需重头开始接种。
三是提出了60岁及以上和18岁以下人群的接种建议。指南指出,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其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四是提出了特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建议。根据指南,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如果在怀孕或在未知怀孕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终止妊娠;哺乳期妇女,如果有较高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可继续母乳喂养。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可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五是明确了不同企业疫苗的替代原则。指南建议现阶段用同一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如遇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企业疫苗完成接种,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
张丽表示,目前,我省已对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了指南的技术培训,同时根据指南修订了我省新冠疫苗接种的知情同意书。
市民可通过金苗宝APP等平台预约新冠疫苗接种
马立新介绍,市民可利用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提供预约服务,居民可在线自助建档,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扫码即可接种。
马立新说,此外我省还组织流动接种队进工厂、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上门提供接种服务;结合实际适当延长接种点服务时间,满足群众个性化接种需求;增加健康码查询接种信息功能,群众接种第1剂次后可通过健康码查询接种信息。
目前全省已完成新一轮冷链设备更新,每个市至少配备1辆冷链运输车,每个县(市、区)至少具备1辆疫苗运输车,每个接种单位至少配备3台冰箱。完成全省免疫规划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大规模数据录入、传输、管理等环节压力测试,目前所有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包括临时接种点)全部能够扫码接种,全部实现疫苗入库、出库、接种等信息全链条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