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工程建设指南

舜网-济南日报 2021-04-28 07:08:14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智能化改造质量和水平,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山东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近日公布。

  据介绍,《指南》适用于山东省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工程的诊断评估、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管理。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是在对老旧小区现状诊断的基础上,综合利用现代信息、计算机网络、智能控制等技术,对小区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内容进行新建或改造、提升的活动。

  根据《指南》,我省将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具有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协同运行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小区提供集综合安防、建筑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应用管理平台。

  以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设施的建设,依托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化管控等,打造绿色智慧住区,实现住区居民生活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绿色、舒适、愉悦生活环境的居住小区。综合安防系统将集成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入侵报警、访客管理、停车库(场)管理、广播等多个子系统于统一平台,实现安全防范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

  《指南》要求,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前,应对小区智能化技术的应用现状进行诊断评估,根据诊断结果和居民需求合理确定智能化改造方案。智能化改造方案应充分利用小区内既有系统及设施设备资源,合理进行局部或整体改造。整体改造的系统应采用先进、实用、成熟的技术方案。智能化改造前应明确智能化系统运维主体,确保改造后的智能化系统长期有效运行并不断优化。

  智能化改造应注重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改造后的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区域内信息平台化、应用智慧化,满足居民安全、便捷、节能的居住环境需求。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在本《指南》基础上进行应用创新。鼓励各地结合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以县(市、区)为单元对区域内老旧小区统一实施智能化改造。

  智能化改造包括基本改造内容和提升改造内容,鼓励根据小区实际实施提升改造。其中,基本改造内容应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公共照明及控制。提升改造内容包括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综合安防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物业管理与服务系统等。

  提升改造内容中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应满足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成综合安防、建筑设备管理、物业管理与服务等功能。平台架构应开放、灵活、可拓展,具有标准的数据接口和通用的通信协议。平台应具备数据长期存储能力,支持本地或云端存储模式,满足数据查询与数据分析的需求。平台应进行统一的数据管理,具有信息汇聚、资源共享、协同运行、优化管控等综合应用功能,支持Web客户端和手机APP等访问,实现平台接入、设备监控。平台应具有与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上一级平台对接的功能。

  (本报记者付晓峰)

作者:付晓峰 责任编辑:王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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