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犯罪案件潍坊、青岛居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占比超75%

齐鲁网 2021-08-03 18:33:15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金融检察白皮书(2016-2020)》,并通报惩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等情况。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山东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金融犯罪案件5937件8356人,共批准逮捕4302件599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金融犯罪案件8356件15478人,提起公诉6235案11659人,不起诉902人。

  全省金融犯罪案件数量在不同年度虽有升降,但波动不大,其中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办案数量相对下降;融犯罪案件数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从2016的2.71%下降至2020的1.84%。

  从案件地域分布来看,全省金融犯罪案件地区分布不平衡,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较多的地市为潍坊、青岛、临沂、济宁,较少的地市为东营、威海、枣庄、德州,案件数量最多和最少地市相比比例接近4:1。

  全省金融犯罪案件案均涉案犯罪嫌疑人1.85人,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案均涉案犯罪嫌疑人人数(1.37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均涉案犯罪嫌疑人2.4人,是全部刑事案件案均涉案人数的1.75倍。

  在一审生效判决中,有期徒刑三年以上重刑人数占比43.14%,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28个百分点;有期徒刑不满三年、拘役、单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等轻刑率56.86%,低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轻刑率约28个百分点;宣告缓刑率33.47%,低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缓刑率约16个百分点。金融犯罪案件罚金刑适用率92.99%,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约33个百分点。

  在罪名分布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三类金融犯罪案件数均在千件以上,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75.96%;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保险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贷款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七类金融犯罪案件数均在百件以上,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18.85%。

  闪电新闻记者 黄健容 报道

责任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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