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胰岛素专项集采5月26日起落地山东,平均降价48%
舜网-济南时报 2022-05-16 07:14:29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称,2022年5月26日起,全省参加国家组织胰岛素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执行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胰岛素产品。
据此前公开报道称,去年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在上海进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此次是对胰岛素的专项采购。根据3.2万家医疗机构提出的需求量计算,胰岛素集采需求量约2亿支,涉及金额约170亿元,事关全国1000万使用胰岛素患者的福祉。此次集采与前五次集采不同,胰岛素属于生物药,这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从化学药扩展到生物药领域,将进一步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此次国家对胰岛素的专项“集采”包括16个通用名品种,11家企业的42个产品拟中选,平均降价48%。以每支胰岛素注射液3毫升规格计算,中选产品价格均降到每支80元以下,部分中选产品低于每支20元。
胰岛素集采落地山东有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医保局获悉,今年5月18日前,中选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选定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工作。
5月20日前,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产品备货。中选企业预填充、特充、畅充型胰岛素产品,在同企业同品种笔芯型胰岛素产品中选价格基础上每支可增加3元。非中选产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挂网价。
5月20日前,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完成购销协议签订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市医保部门指导药品采购联合体已遴选确定的医疗机构为代表,统一与中选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协议。采购周期为2年,购销协议每年一签。
省医保局要求,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产品进入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鼓励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医疗机构在确保各中选企业各采购组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经与中选企业协商,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同一企业同一采购组内的中选产品组合。
同一企业同一采购组内(预混胰岛素类似物采购组不区分预混比例)相同规格的笔芯类、预填充、特充和畅充类胰岛素产品折算比例为1:1,不同规格的胰岛素产品按照有效成分含量(单位或国际单位)进行折算。
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序采购,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加强非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防范出现高价非中选产品替代中选产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