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有1368.95万户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10%

新黄河客户端 2022-05-17 14:39:11

  5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介绍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和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聚焦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品、日用消费品、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等八大领域,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完善质量促进机制、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加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品牌支撑体系、培育经济发展质量新优势,助力山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山东实有1368.95万户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10%

  以“大质量”推动新发展,各项质量指标稳中有升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宇红介绍,在制度上,以质量规划聚合力,抢机遇。为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质量质量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并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省级质量发展工作协同机制,凝聚质量发展工作合力。推动各市党委、政府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强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推进、交流、宣传机制,强化部门、政企、政社联动,各方全力配合、协调行动,切实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在落实上,以质量提升强品质,促发展。连续五年制定山东省质量提升年度行动计划,持续推动主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质量提升,山东省农产品合格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8%,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各项质量指标均稳中有升。

  在改进上,以考核为导向,做表率。国务院开展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我省获评A级等次,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质量政策与监管环境等三大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青岛市黄岛区获得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通报表彰。

  以“好品牌”赋能新发展,山东获得24个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

  李玉红表示,山东将加强公共品牌建设。围绕打造“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好品山东”品牌,省政府印发《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构建“4+1”品牌体系,打造标准体系,夯实技术支撑体系,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创新评价体系,做好宣传推广体系等方面规范推进“好品山东”建设。发布首批223个“好品山东”品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好品山东”品牌荣获2021年度山东省改革品牌表彰。

  发挥政府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全省累计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24个,培育山东省省长质量奖87个,提名奖90个,推出880家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加快了品牌高端化进程。2021年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山东省入榜企业品牌价值达到20351.53亿元,较2017年增长79.3%,品牌价值居全国第3位。

  以“强基础”支撑新发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5507项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山东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5507项,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围绕疫情防控、高端制造等领域计量需求,发布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9项、立项28项。构建产业链服务体系,累计为近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产业计量服务。确定青岛设立国际标准化组织常设性会议和论坛,成功举办三届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向全球提供了“中国标准”经验,展示了“山东标准”发展成效。全省发布实施地方标准、建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数量均居全国第一。获批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拥有3个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数量全国第一。

  加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立质量基础设施线上线下服务平台46个,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全域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促进各类质量要素释放服务效能,青岛、烟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入选全国20个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以“严监管”保障新发展,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坚持生产、流通一体化监管,扎实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快检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开展检测报告电子送达和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有效避免了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

  在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方面,加强自愿性、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源头防控。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瓶种、全介质、全链条气瓶充装追溯系统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分别开展了“昆仑2021”专项行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筑牢质量安全屏障。

  以新《条例》实施保市场主体发展,3、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8.96%

  截至4月30日,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368.95万户,同比增长11.10%,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其中,企业420.66万户,同比增长11.11%;个体工商户923.91万户,同比增长11.36%;农民专业合作社24.38万户,同比增长2.11%。

  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3、4月份全省市场主体增速加快,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8.96%,高于前4个月增幅1.5个百分点。

作者:杜林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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