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后施行 暴雨预报预警区要及时采取停工停学等措施

舜网-济南日报 2022-06-26 07:11:36

《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后施行 暴雨预报预警区要及时采取停工停学等措施

  本报6月25日讯 (记者 林江丽)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修订完善后的《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6月24日起施行,其中新增暴雨预警内容,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也纳入应急响应条件。

  根据该预案,各级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划推进各类防洪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要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

  预案修订完善了监测预警内容,新增暴雨预警内容,对各级各部门暴雨防范应对和紧急情况下的刚性措施提出要求。其中,针对暴雨预警,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快精细化暴雨预报技术和短临预警技术攻关,提高预报精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降雨和短临预报预警。暴雨预报预警区及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果断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响应方面,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进行细化完善,将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纳入应急响应条件,实现了预警响应的联动。优化调整了黄河洪水量级划分范围。对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作出安排部署。

  其中,按洪涝、干旱、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级别。一级应急响应由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签发启动,二、三、四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签发启动。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将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作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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