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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等16省市“驶入”低碳融资快车道

舜网-济南时报

2025-08-27 06:48:29

  今年6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陆家嘴论坛宣布将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外债用于绿色项目。时隔两个月之后,新政试点政策终于落地。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低碳转型项目。

  根据试点政策,境内非金融企业可以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同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现行外债管理办法的定义,外债所涉及的“非居民”主要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根据公告,通过绿色外债试点,境内非金融企业可以直接融入专项用于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本外币资金,且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