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新闻 >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1月1日起实施 科学技术最高奖每人奖金提高至500万元

舜网-济南时报

2025-09-10 13:09:50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67号政府令公布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奖励办法》明确,科学技术最高奖每人奖金为500万元。

  设置六类奖项,最高奖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

  根据《奖励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应当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鼓励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促进重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共设置六个类别,包括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度评审一次,其中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

  授奖名额方面,科学技术最高奖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次授奖数不超过5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奖数合计不超过300项。

  在奖励标准方面,科学技术最高奖每人奖金由此前的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奖金分别为10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科学技术青年奖每人奖金50万元。

  山东省政府还将根据科技经济发展需要适时提高奖金数额,并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个人或组织按规定给予配套奖励。所有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获奖情况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实施多元化分类评价,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可采取“一事一议”

  《奖励办法》还提到,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学技术发展中贡献卓著,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本省科学技术工作者。

  自然科学奖注重前瞻性、理论性,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

  技术发明奖注重原创性、实用性,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

  科学技术进步奖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授予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科学技术青年奖则专门面向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表彰其在学科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成绩。

  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奖励办法》明确授予那些与本省合作取得重大科技成就、传授先进技术或培养人才成效显著、推动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外国专家或组织。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接受个人自荐,提名方包括符合规定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及省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提名者须对候选项目及候选人的科学性、真实性、遵纪守法、科研诚信等情况严格审核并承担责任。在评审机制上,将建立覆盖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库,实施多元化分类评价,对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个人或组织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评审。

  评审过程强调纪律和回避原则,实行全程公示和监督,由监督委员会对提名、评审及异议处理进行监督。最终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作出决议,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奖励办法》还特别规定,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需依法律法规严格保密,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山东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将加强指导和监管。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