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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救助标准 实行分段救助 山东省修订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舜网-济南日报

2026-01-03 06:28:34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王飞)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修订并出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对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系统性、精细化规范。《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并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精度和救助水平。为保障残疾儿童应筛尽筛、应救尽救,《办法》明确,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筛查诊断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残联组织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并主动开展康复救助。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调整了救助标准,实行分段救助。坚持“救早救小”“应救尽救”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年龄段和康复评估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救助。其中,0—6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主要提供集中康复训练,每人年补助训练费2万元,较原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对7岁以上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评估仍需康复的,采用“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康复训练,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5万元,必要的可提供集中康复训练,年补助标准为1.5万元。对视力残疾儿童提供视力康复训练救助,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6万元,救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肢残矫治、唇腭裂修复等手术救助,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其中,唇腭裂修复手术为新增救助项目;对多重残疾儿童,不再局限于只提供一种残疾类别服务,精准满足多重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山东已连续7年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重点民生实事,累计救助残疾儿童32万人次,每年救助总量均位居全国首位。通过实施康复救助,极大改善了残疾儿童功能障碍,同时也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有效缓解了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问题。

  近年来,国家及山东省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残疾儿童康复作出新规定。如2022年9月通过的《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将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康教融合”等做法纳入地方性法规;2024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提出推进融合教育;2025年9月通过的《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提出建立儿童筛查、诊断、教育、康复衔接机制等。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将为更多残疾儿童家庭带来希望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