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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七部门联手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 鼓励企业场景化、图谱化开展智改数转

舜网-济南日报

2026-07-14 06:38:27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许凯)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9年)》,明确到2029年全面完成2025年已确定的改造任务,2026年后新确定的更新改造任务有序推进。

  哪些装置属于“老旧”范畴?《方案》给出清晰标尺:主体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20年,以及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或企业自评认为有必要进行更新改造的生产装置,均纳入年度清单。覆盖范围涵盖炼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橡胶加工等传统大宗化工,以及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生物化工等精细化工领域。

  自2027年起,各市每年对截至当年5月31日的石化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摸清相关基本信息,主要是企业的主体装置、行业类别、环保装置、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使用装置、生产厂址、是否位于化工园区、投产时间、主体设备设计使用年限等情况,将相关企业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形成本市的年度老旧装置清单。随后围绕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能效能耗等维度逐套评估,对清单内的装置逐一评估,评价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对于经评估需要更新改造的,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后,分类提出“整体新建”“改造提升”“淘汰退出”等处置意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逐一销号。对装置中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并列入工作台账。对于经评估不需要更新改造的,每3年开展一次复核。

  列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中需要更新改造的企业,要“一企一策”制定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除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更新改造工作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区域城市率先完成更新改造任务。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案完成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后,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核)查,相关特种设备应依规进行监督检查并征得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同意。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更新改造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暂停相应装置生产运行。

  《方案》强调,严禁企业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为名,实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超出产能控制要求、未履行产能置换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核心装置依法淘汰或强制退出的园区外化工企业,不得在原址重建或新建装置,支持搬迁入园实施改造。

  更新改造不是简单“换新”,而是要企业对标行业先进,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同步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本质安全化水平。《方案》鼓励企业场景化、图谱化开展智改数转,主动进行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诊断评估。推动企业围绕典型场景实施生产线软硬件一体化改造,打造智能工厂;重点改善“哑设备”状况,在生产装备嵌入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人机界面装置、伺服驱动装置以及节能电机与变频电机等数字化控制技术;推进生产工艺绿色升级,鼓励企业强化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从源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更新改造的项目应按要求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能效标杆水平、环保绩效A级水平;鼓励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加快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或低风险替代,推广应用智能巡检、人工智能视频监控、泄漏监测等先进技术,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推动油库淘汰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支持政策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带动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对再贷款支持清单内的项目应贷尽贷。对列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且其“一企一策”实施方案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全省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