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逍遥镇”能否真逍遥?

舜网-济南日报 2021-11-26 11:20:28

注册了“逍遥镇”能否真逍遥?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逍遥镇的胡辣汤您可能没有喝过,但关于逍遥镇胡辣汤的传说相信最近您听到不少。源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的胡辣汤起源于北宋年间,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千年来,一代又一代西华人逐步把胡辣汤从地方小吃提升成待客佳肴,并享誉全国。近日,河南焦作一些用着“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商户,突然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称这些商户侵犯了协会注册的“逍遥镇”商标权益,此事一经报道迅速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究竟是“真维权”还是“割韭菜”,一时间众说纷纭……一纸诉状,“逍遥镇”被推上风口浪尖

  据相关报道,近期以来,不少在焦作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店主陆续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未经授权使用“逍遥镇”三个字做店铺招牌,涉嫌侵权了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逍遥镇”的商标权。

  对于突然出现的传票,店主们十分不解,也非常气愤。“我们短的干两三年了,也有干七八年的,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侵权。这突然被起诉,大家都一头雾水。”

  与此同时,一些在安阳、鹤壁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店主也都遭遇了类似情况。店主们找到法院询问,被告知可以选择庭前调解。而调解的主要解决方式是支付3-5万元的侵权费用,或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否则“对簿公堂”。为何要大规模起诉胡辣汤店主?

  逍遥镇党委副书记姚怀东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几年前他们就发现挂“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店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其中相当一部分与逍遥镇没有任何渊源。在此背景下,尽快“去伪存真”,统一规范逍遥镇胡辣汤技术标准,被提上日程。

注册了“逍遥镇”能否真逍遥?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王磊华则表示,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逍遥镇”的商标权益,才能让那些逍遥镇胡辣汤店服从管理,更好地规范经营。

  被起诉的店主纷纷否定了协会有关说法。他们认为协会注册“逍遥镇”这个商标是在2003年,为什么到现在才起诉侵权?其次,自己的本分经营,扩大了逍遥镇胡辣汤的影响,打造了“逍遥镇”招牌,协会却拿着商标权强行摊派会员费,是“卸磨杀驴”。政府叫停,孰是孰非尚无定论

  据了解,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日前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悬挂地名招牌的小吃不少,为何“逍遥镇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经查询,“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登记于2004年11月。该协会持有的“逍遥镇”商标最早申请于2003年1月,目前已成功注册多个“逍遥镇”“逍遥镇赵记”“逍遥镇赵家”商标,国际分类为食品、方便食品、餐饮住宿。广告销售类“逍遥镇”商标正在申请中。除了该协会,“逍遥镇”商标还被多方申请并注册,申请方包括个人、公司等。

  记者采访有关律师得知,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谁取得商标,但是对于“地理标志”有特殊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在实践中,通行的做法是“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龙头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黄岩蜜橘”“阳澄湖大闸蟹”等著名的农产品,都是当地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持有商标,同时授权农户使用,各方共同擦亮金字招牌。

  不同于农产品有明确产地的特性,胡辣汤的“产地”就不好说了。多数的情形就是经营者在逍遥镇之外经营“逍遥镇胡辣汤”,那么怎么才算是正宗的“逍遥镇胡辣汤”呢?经营者一定是逍遥镇户籍的人,还是在逍遥镇学过手艺的人?是要求老板是逍遥镇的人,还是主厨是逍遥镇的人?目前看来似乎无法有确定的说法。

  他山之石 “流亭”争夺的最终判决

  “逍遥镇”胡辣汤事件刚刚平息,“潼关”肉夹馍又犯了众怒。日前,“潼关肉夹馍协会”也一张诉状将带有“潼关”俩字的肉夹馍商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5万元。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要缴纳99800元。

  其实,“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事件并非个例,青岛的“流亭猪蹄”也曾引发商标官司。

  2018年,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及第三方平台京东商城告上了法庭。

  波尼亚诉称,波尼亚于2017年获得注册的“流亭猪蹄”商标标识,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京东商城网站周钦公旗舰店使用“流亭猪蹄”字样的标识,销售酱猪蹄、卤猪脚熟食。其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在波尼亚注册“流亭猪蹄”商标之前,“流亭猪蹄”已成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当地长期普遍使用、并被当地公众认可的具有地域性特点的著名特色小吃,是对流亭地区猪蹄制作技艺的统称。

  青岛市城阳区有众多餐馆皆以“流亭猪蹄”为招牌并进行售卖,可见,“流亭猪蹄”这一特色小吃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成为具有地域性特点的特色猪蹄小吃的通用名称。

  波尼亚虽然拥有“流亭猪蹄”的注册商标权,但提到“流亭猪蹄”,相关公众首先联想到这是青岛市城阳区的知名特色小吃,而不是具体某家公司生产的猪蹄。

  如果仅仅因为波尼亚注册了“流亭猪蹄”商标,就禁止当地他人正当使用“流亭猪蹄”这一具有地域性特点的标识,势必会扰乱当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波尼亚无权禁止他人对“流亭”“流亭猪蹄”标识的正当使用。

  而且,鑫复盛公司是将“周钦公”标识与“流亭猪蹄”标识结合使用,“流亭”系地名,“猪蹄”代表商品的原料,“周钦公”才是显著标识。“流亭猪蹄”并非商标意义的使用,而是属于正当、善意地使用。

  为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波尼亚的全部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一碗胡辣汤,几度上热搜。其中反映的不仅仅是民间小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是非非,更深层次的则是中国在知识产权意识进程中的阵痛。李珊珊律师为广大读者普及一下关于商标的有关知识——

  关于商标这些事Q: 什么是商标?A: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Q: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A: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各方之言合法、合情也需合理

  ●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专职律师 李珊珊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因此“逍遥镇”是可以作为商标被注册的,这就使得“逍遥镇胡辣汤”与“老北京炸酱面”或者“火宫殿臭豆腐”不同,不只是一种商品的代表性产地,而是正规合法的注册商标,而该商标的注册人正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那么没有加入协会的商户使用“逍遥镇胡辣汤”这一名称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其他商户未经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许可便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进行经营的行为确实可能构成对该协会商标权的侵犯。

  从这个角度来说,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作为商标的注册人,有权对未经许可就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家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的商标权。

  当然,具体到每一个商户,法院还要对其是否主观刻意使用商标来进行判定。

  金字招牌需共同擦亮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副教授满璐

  作为民间团体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本身体现了自治性和中介性,其中很重要的职能就是通过借助集体力量来满足同行业企业的共同需要。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当不断完善出台技术培训、相关标准以及行业经营等标准体系,另一方面应持续提升规范胡辣汤的传统工艺传承与品质的提升。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业务开展的目标是服务好广大注册经营者,在保证品质的同时提升逍遥镇胡辣汤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于经营者的规范管理首先要从协会自身的规范运行做起。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角度来讲,逍遥镇胡辣汤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小吃制作技艺,协会在对胡辣汤的技艺进行保护的同时,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技艺的传承。如何寻求“保护与传承”之间的平衡是目前协会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很多经营者有一定的法治意识,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对店名进行了修改,但也有很多经营者表示“侵权”并不是有意为之,也可以接受协会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技艺流程的培训。注册商标是保护的一种途径,但是如何进一步传承,是协会要解决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网友之声

  @无为客pra:逍遥镇规范地理标志使用,没问题,但对逍遥镇出来的应该豁免,大方一点。这也是在外谋生的人跟家乡的一种联系。

  @张梦祥和张梦乙:现在生意不好做,大多数都是小商户,从开始都不挂逍遥镇胡辣汤大家也不知道有这个名字,现在靠大家把名气打出去了,又在这整这些,何必为难大家呢。我是会选择哪家的比较好吃,不会选择你的牌子有多响。

  @山水之城:说白了,现在大家对美食,是认人不认店,名字改成什么,只要配方、老板不变,那就不会换地方。

  @天地宽:与其互相扯皮,倒不如把品牌做大做强,互利共赢,何乐而不为呢!

  @凤尾杨红饲料店:重庆饭店,正宗四川饭店,重庆火锅,四川麻辣烫。这些也太多了。也太危险了!!!本版撰稿/本报记者兰萃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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