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法律常识20问

舜网-济南日报 2021-11-26 11:20:44

  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统筹发展。那么在权益保障方面,有哪些法律与老年人密切相关?本期法律援助维权指南给你答案。

  1.关于赡养老年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是否可以委托被人照顾?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3.哪些老年人可以被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优先服务?

  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4.养老机构中途变更或者终止的,老年人该怎么办?

  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并依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有关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5.老年人权益受侵害又没有钱起诉该怎么解决?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6.《民法典》关于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7.老年人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

  依据法律规定,老年人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随时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8.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是否可以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9.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虐待、家暴老年人的该怎么解决?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老年人可以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自书遗嘱有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11.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2.遗嘱是否可以撤回?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3.赡养人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14.对老年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能够分割老人的财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5.赡养人之间是否可以签订赡养协议?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16.老年人再婚后,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17.老年人与配偶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18.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有什么救助制度?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19.制定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是否应听取老年人意见?

  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老年人是否还可以再接受教育?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本报记者 兰萃 通讯员 邢晓林 实习生 杨敏杰)

作者:兰萃 通讯员 邢晓林 实习生 杨敏杰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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