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12年未谋面 因抚养费对簿公堂
杭州网 2019-11-26 13:59:56
萧山日报讯 一纸诉状,女儿竟将12年来未曾谋面的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直到她能独立生活为止。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但离别之际母亲让法官转告的一句话,给女儿留下了遗憾。
爸爸离世后生活困难
女儿起诉妈妈
2003年出生的小美是一名高中生,她4岁时父母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美由爸爸抚养教育,妈妈支付每月300元的抚养费。
之后,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小美主要跟随爷爷奶奶生活。16岁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可是小美因家庭变故早早品尝了生活的苦涩——去年12月,爸爸意外死亡,小美失去主要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学习支出。今年10月,小美将妈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真研究案情,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小美的生活、读书现状;同时,了解到小美妈妈早已再婚并养育了两个子女,夫妻俩的收入不高,还背负了14万余元的债务。
对于“从未支付过抚养费”一事,小美妈妈极力否认,称在前夫死亡前一直按时转给他抚养费。
为何母女两人的说法会有如此大的出入?安排两人见面是找到答案的关键。
法官转告一句话
她才知道母亲身患重病
“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很无辜,父母离婚是清净了,但孩子仍然生活在父母留下的恩怨里。”承办法官说,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尤其要注重情理法结合,最好以调解唤醒母女间的亲情。
调解当天,母女两人表现得很冷漠,几乎没有互动。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才让事情真相大白:小美爸爸生前有按时接收小美妈妈转来的抚养费,但从未向小美提及。
同时,小美妈妈称,她曾在小美爸爸死后给女儿转过1.2万元,当作是一次性支付小美成长至18周岁的抚养费。但按照目前杭州的生活水平,这笔钱不足以支持小美未来两年的生活和学业支出,对母亲心怀怨念的小美于是故意隐瞒了这个事实。
“作为夫妻虽然情分尽了,但父母的身份是不变的。孩子没有爸爸又未成年,很需要母亲的支持和关心;同时,为人子女也应该尝试去理解父母的难处与辛苦,法律面前要诚信。”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及法治教育,小美妈妈表示愿意将抚养费调整至每月800元,本案至此顺利和解。
不过,就在调解协议签完后,小美妈妈将法官悄悄叫到法庭外,希望事后帮她转告给女儿一句话,这句话听得法官内心一颤……
“小美,你妈妈让我转告你,她现在已是胃癌中期,希望有朝一日你能谅解她。”承办法官说,本来面无表情的小美,这时愣住了。
承办法官说,如果小美妈妈能够告知病情,小美可能会撤回起诉,母女说不定能冰释前嫌。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