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乘务员裙底被行拘5日,列车靠站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广州日报 2021-09-04 23:13:14

  列车长无意间看了眼车窗反光玻璃,发现身后一名男子竟在用手机偷拍自己的裙底?广铁警方9月3日通报,近日一男子在福田高铁站乘坐高铁时,用手机偷拍女性乘务员裙底,被深圳铁路公安处福田高铁站派出所民警抓获。铁路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8月25日上午9时50分许,从福田开往广州南的G6590次列车在福田站停靠等待上客,列车长在4号车厢门口立岗,一名背着背包的男性旅客从4号车厢门登上了列车。不一会儿,该男子将背包放下后走出了车厢外,列车长以为其是下来透气的。

  不料,她无意中通过车窗的反光玻璃,发现该男子用手机在身后偷拍自己的裙底。她立刻转身质问该男子,男子十分慌张,一边后退一边删除了照片。为了不耽误列车准时发车,列车长没有继续质问,待该旅客上车列车发车后,立刻致电福田站派出所报警。

男子偷拍乘务员裙底被行拘5日,女列车长的反应赞了!

  接警后,福田站派出所迅速出警,根据列车长提供的信息,即刻前往深圳北站,将该男子截获,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一开始,该男子以为删除了照片,民警没有证据,不愿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在视频证据面前,他最终老实交代了自己偷拍女性裙底的经过。

  经查,该男子今年30岁,当天本计划乘车去广州,从福田站乘车时看到列车长身穿短裙,一时起了歹心,两次绕到该女子身后弯腰拍摄。被发现后,他第一时间删除了照片,但在列车上越想越担心,害怕被抓。于是,原计划直接乘车到广州南站的他,购买了深圳北开往广州南的其他列车的车票。10时50分许,该男子在深圳北站下了车,在换乘时被深圳铁路警方抓获。

  深圳铁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赵雅婷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赵雅婷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张丹羊 通讯员:赵雅婷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展开全文

为您推荐

新闻精选